【专业尽责胜率高】广州从化劳动仲裁案件+62岁景区保洁摔伤,是工伤还是劳务损害赔偿?黄富威律师团队
我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黄富威律师,在劳动争议解决及企业用工合规领域深耕多年。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施压、工伤推诿、加班费拖欠等问题,很多劳动者容易陷入慌乱或不敢维权。在此提醒大家:遇事莫慌,第一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上策!
办案理念:深挖细节,精准定性,法理交融,力争最优。
一、场景代入
从化区一家温泉度假景区,聘请了一位62岁的农村大爷做保洁。某日清扫路面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导致股骨骨折。景区老板认为:“他超过60岁了,我们签的是《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这最多算民事侵权,按人身损害赔偿,跟工伤没关系。”大爷家属拿着《劳务协议》不知所措,担心赔不到多少钱。
二、实操指引(3条风险警示)
1.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工伤认定:根据现行法律,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即便签了《劳务协议》,只要大爷没领养老金,在工作中受伤,依然可以按工伤标准索赔,这通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更高。
2.“工伤认定”与“民事诉讼”的选择:如果单位不配合申报工伤,你可以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走民事侵权诉讼,需要证明单位有过错(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且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不同。实务中,工伤赔偿对劳动者更有利。
3.证据的“双重收集”:既要收集证明用工关系的证据(考勤、工资单、工作证),也要收集证明受伤过程的证据(事故现场照片、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特别是《劳务协议》,不要因为它而放弃工伤认定的念头,法律有明确的例外规定。
三、本地司法实践
据广州市关于超龄人员工伤保险责任的裁判指引,从化区作为旅游休闲区,大量聘用超龄人员从事保洁、绿化等工作。广州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口径是:重点审查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若未享受,即便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均支持按工伤处理。这极大地保护了超龄务工人员的权益。
四、法律延伸
误区纠正:这是超龄务工人员及家属最常犯的错误——“超过退休年龄就是劳务关系,受伤了只能自己认栽或打民事官司”。实际上,国家为了保障超龄人员的权益,特意规定了“未享养老待遇”的例外情形。很多企业利用劳动者不懂法,用一纸《劳务协议》逃避工伤责任。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坚持申请工伤认定。
法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2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
广州从化法院近期一起案件:某景区62岁保洁员摔伤,景区以劳务协议抗辩。法院查明该保洁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判决景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共计22万元,远高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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