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律师咨询:男方出轨后写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法院真的会认吗

2026/07/10 15:01:18 查看33次 来源:许阿赛律师

一、男方出轨后写的"净身出户"保证书,法院真的会认吗

  财产约定部分可能有效,人身限制部分必然无效,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关于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男方在出轨后,出于愧疚或者挽回婚姻的目的,自愿写下保证书,承诺如果再出轨就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这本质上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预先处分,只要这个处分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欺诈、胁迫,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法律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如果保证书中出现了"再出轨就不准提出离婚""再出轨就不准探望孩子""再出轨就断绝与父母的关系"这类限制人身权利的内容,那么这部分内容必然是无效的。因为婚姻自由权、抚养权、探望权、亲属关系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人身权利,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预先放弃或者限制。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即使是财产部分的约定,如果明显显失公平,比如让男方净身出户后连基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保障都没有,法院也可能根据公平原则适当调整财产分割的比例,而不是完全机械地按照保证书判决。

  二、保证书中写的"再出轨就自动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也有效吗

  这类涉及人身权利的条款必然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关于抚养权判决的核心原则:"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里的关键词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抚养权的判断核心是孩子的利益,而不是父母之间的事先约定。

  三、写净身出户保证书的时候是被胁迫的,还能反悔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同时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是被胁迫写的保证书,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但必须在胁迫行为结束后的一年之内提出,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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