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认定极严!不是挨打还手就不算犯罪

2026/07/13 09:32:34 查看4次 来源:刘伟律师

很多普通人都有一个固有认知: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就是正当防卫,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不用判刑。但在司法实务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极其严格,90%的挨打还手,最终都会被认定为互殴、故意伤害,而非正当防卫。很多人因为不懂防卫规则,挨打后还手,从受害者变成被告人,最终被拘留、判刑,得不偿失。

根据刑法法定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四大核心条件,缺一不可:第一,存在真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侵害已经结束、尚未开始,都不能防卫;第二,防卫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反击无关第三人;第三,防卫手段与侵害程度基本对等,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第四,主观目的是制止侵害,而非报复斗殴。四个条件全部满足,才能认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实务中最常见的防卫误区:对方徒手推搡、轻微殴打,我方持刀、持棍反击,属于防卫过当;对方停止殴打、转身离开后,我方继续追打报复,属于事后防卫,直接认定故意伤害;双方互相挑衅、互相动手、互不相让,属于互殴,不存在正当防卫。以上情形,均无法免责,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我处理过大量打架防卫类案件,很多当事人原本是受害者,因为不懂防卫规则、冲动还手,最终被定罪处罚。而专业律师介入后,可精准梳理案发经过、区分防卫与互殴、论证侵害持续性和对等性,全力争取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免除、减轻当事人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所有人,遭遇殴打侵害,优先选择报警、躲避、自保,不要冲动还手报复。一旦涉案被刑拘,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精准争取防卫情节,避免无辜担责。

刘伟律师 | 湖南天地人(郴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