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言川语(6):当酒友遇上法律——兼记第一次作为报警人

2019/05/28 16:03:57 查看1240次 来源:李登川律师

  昨晚23点10分左右,上海的夜刮着风,有点冷,一位年龄大约在50岁左右的送外卖的大叔横倒在小区路口,远看没有任何的动静和生机。大叔有部分身体被电瓶车压着,看着像是大叔在骑车的过程中因为什么原因侧倒,头撞到栅栏上了。

  因为夜已经深了,事发又在小区内道上,路过的人很少。笔者和女朋友碰巧路过时,大叔孤零零的一个人侧躺在路面上。笔者第一时间报了警(后来得知,在笔者之前已有人报警),报完警后,笔者凑近看了下大叔,发现大叔开始大口呼吸,呼吸也渐渐的有力起来,想来不会有太大危险。于是,笔者就在旁边等警察过来,等待过程中,又路过了几位居民,陪着我们一起守着大叔。

  有居民建议可以试着把车子抬一下,让大叔的身子放平,这样会舒服点,但因为现场没有具备相关医疗经验的人,大家都不敢乱动。最终,现场居民一起商量让笔者来把大叔的身子放平,其它的就别乱动了。于是,在其他居民见证并录制视频的情况下,笔者轻轻地把大叔的上半身挪了挪,让大叔可以平躺在地上。挪完没多久,大叔就开始打呼噜了。

  报警后十分钟左右,110、120来了,120初步检查认为大叔应该是喝酒了,酒后骑车不小心侧倒,生命没有危险,现场居民这才完全放心下来。最后,120把大叔送到附近的医院,警察也联系上了大叔公司的人,事情告一段落。

  深夜、寒风、小区内部的马路,送了一天外卖的大叔醉酒的状态下倒在路边。如果时间再晚一个小时,或许就没有人发现大叔,大叔可能就会以这样的状态度过一整个寒冷的夜,后果不堪设想。

  大叔的事情让笔者联想到中国的酒桌文化,尤其是令笔者深恶痛绝地劝酒行为。假设大叔是因为与酒友喝酒,喝酒过程中又被某些酒友劝酒而醉酒。在大叔醉酒后,同桌清醒的酒友并没有照顾好大叔,将大叔护送到安全的地方,于是出现了前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其他酒友是否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

  经典案例(2015)嘉城民一初字第1612号就明确了酒友的法律责任。王先生应聚会组织者和倡议者张先生、刘先生的邀请,参加了一个酒会,酒会有十几个人左右。王先生喝醉后,独自一人回家途中,不慎摔死。于是家人一纸诉状将当天的所有酒友都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死者王先生承担80%的法律责任,聚会的组织者和倡议者承担20%的法律责任,其余参与的酒友按照公平原则适当进行补偿。

  死者王先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相信很多人都能理解并接受,王先生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过度饮酒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当有清醒的认识,但他并未加以控制,因此需要承担责任。那为何其他酒友也需要承担责任呢?

  原因就在于,酒友在一起聚会时,当一个酒友出现潜在危险时(如醉酒),共同参与者尤其是组织者、劝酒者要在合理限度内给予必要的关照(如将醉酒的人送回家或者联系家人接回家),这种关照不仅是道义上的责任,更是法律上的责任。而在本案中,组织者和倡议者张先生、刘先生没有给予王先生合理限度内的关照,因此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至于其余参与的酒友,本案的法官按照公平原则要求每位酒友承担了部分补偿责任,当然这部分的裁判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在很多案例中,与伤亡者完全不熟,也没有进行劝酒等行为的酒友最终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酒,小酌几杯,增进朋友感情还是很有必要的,但切不可贪杯、劝酒,一来伤身,二来一不小心就有了法律责任。当酒友遇上了道义问题,感情还能弥补;而当酒友遇上了法律,恐怕酒友间的感情就再也回不了当初。

  最后,作为开头事件的报警人,笔者今天上午9点40分接到了110的后续回访。回访结束,笔者询问了下大叔的身体状况,110的回访员说大叔一切安好。愿为了家人在外辛苦打拼的人们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