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道路缺陷事故案:路面破损致翻车,路政全责获赔

2026/07/23 09:20:40 查看10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温州瓯海、龙湾、乐清等地城乡结合部道路、乡村支路、老旧市政道路,长期存在路面破损、坑洼塌陷、设施缺失、警示不到位等问题,由此引发的翻车、失控、摔伤事故频发。很多当事人遭遇此类事故后,普遍认为是自身驾驶不慎导致,不知道道路管护部门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不懂向路政、市政部门追责,最终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朱峰律师代理的温州瓯海真实道路设施缺陷交通事故案,成功打破“事故自担”的误区,精准锁定路政管护过错,帮助当事人全额获赔8.2万元,是温州道路缺陷追责维权的标杆判例。

本案事发于温州瓯海区城乡结合部老旧通行道路,该路段日常车流、非机动车流密集,是周边居民通勤、企业通行的主要道路。事发当日,我方当事人驾驶小型私家车正常匀速通行该路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无超速、分心、违规操作等任何违章行为。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轮突然碾压路面大面积凹陷坑洼,该坑洼路面破损严重、深度较高、无任何警示标识、无围挡防护,且长期未被修复,属于典型的道路管护缺陷问题。车辆碾压坑洼后瞬间失控、车身剧烈颠簸、单侧腾空,直接发生侧翻事故。

本次事故造成当事人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腰部扭伤、头部震荡,入院治疗十余天,后续休养康复近两个月,产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多项损失。同时车辆严重损毁,底盘、轮毂、车身结构受损,维修费用高昂,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人身、财产双重损失。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第一时间报警、拍摄现场照片、留存视频影像,固定路面破损、无警示、无修复的现场事实。

事故初期,路政管护部门、保险公司均主张本次事故属于驾驶人驾驶观察不周、操作不当导致,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事故损失,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方抗辩理由为:路面轻微破损属于正常路况损耗,驾驶人应当时刻观察路况、谨慎驾驶,侧翻事故是个人驾驶失误导致,与道路管护无关。当事人自行协商多次均被拒绝,维权陷入僵局,深知普通维权无法突破路政部门的免责抗辩,随即委托朱峰律师全权代理追责维权。

朱峰律师接手本案后,精准抓取案件核心法律突破口:市政道路、城乡通行道路的管护部门,负有保障路面平整、通行安全、及时修复破损、设置安全警示的法定义务,道路缺陷引发事故,管护部门需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温州瓯海法院同类生效判例,明确道路管护责任的裁判规则:非突发性、非不可抗力的长期路面破损,未及时修复、未设置警示,属于管护失职,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为夯实追责依据,朱峰律师系统化整理全套证据链:事故现场视频、路面破损高清照片、事故现场勘查记录、报警出警记录、车辆受损鉴定报告、人身诊疗病历、费用票据、误工证明、康复记录。同时调取该路段长期破损、群众多次反馈、管护部门未履职整改的相关记录,完整证明路面破损为长期遗留问题,并非临时突发状况,管护部门长期怠于履职,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唯一核心诱因,我方当事人无任何驾驶过错。

在庭审抗辩环节,朱峰律师逐一驳斥路政部门的免责抗辩,明确区分正常驾驶注意义务与道路法定管护义务。驾驶人的安全观察义务,仅限于合理范围内的路况风险预判,对于长期遗留、隐蔽性强、无任何警示的大面积路面坑洼,普通驾驶人无法提前预判、规避,不能将管护部门的履职失职风险,转嫁为驾驶人的驾驶过错。该精准法律论证完全贴合温州本地司法裁判尺度,获得承办法官全额认可。

最终,瓯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道路管护部门承担本次事故全部侵权责任,全额支持我方当事人的车辆维修费、人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合计获赔82155元,所有损失全部由被告承担,无需自行分担分毫。本案圆满胜诉,全方位填补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损失。

本案清晰印证:温州地区因道路破损、设施缺失、管护失职引发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无需自认倒霉,可依法向路政、市政管护部门追责索赔。朱峰律师精通温州道路侵权纠纷裁判规则,擅长突破行政部门免责套路,精准锁定管护过错、固定因果证据,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全额获赔,杜绝合法损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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