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家事维权案例: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成功代理离婚协议反悔及财产重新分割纠纷案

2026/07/23 09:47:13 查看3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福州地区代理的一起离婚协议反悔及财产重新分割纠纷案例。通过精准的法律策略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为当事人撤销了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展现了泽良律所在离婚后财产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李先生,48岁,福州人,与妻子王女士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2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王女士所有,李先生放弃房产权利;女儿由王女士抚养,李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存款50万元由双方平均分割,各得25万元。

然而,离婚后不久,李先生发现王女士在离婚前隐瞒了一套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的房产,该房产系王女士于2021年以其母亲名义购买,但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先生还发现,王女士在离婚前将大量存款转移至其姐姐账户,离婚协议中分割的存款仅为实际存款的一部分。

李先生认为,王女士存在隐瞒财产和欺诈行为,离婚协议显失公平,应予以撤销并重新分割财产。王女士则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法有效,李先生无权反悔。双方争执不下,李先生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

二、法律分析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的规定、第151条关于显失公平的规定、第1092条关于隐匿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关于离婚协议撤销的规定、第83条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

案件的关键法律点在于:离婚协议撤销的法定条件;隐瞒财产和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的规则;借名买房的性质认定及实际权利人的确定。

本案的难点和挑战在于:离婚协议已办理登记,具有法律效力,撤销需要充分的法定理由;需要证明王女士存在隐瞒财产和欺诈行为;借名买房的证据收集困难;诉讼时效的把握。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离婚后财产纠纷专项办案小组。

在案件评估阶段,团队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王女士在离婚前隐瞒房产、转移存款,诱导李先生签订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构成欺诈,李先生有权请求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证据收集方面,团队指导李先生准备了以下关键证据:离婚协议原件,证明协议的存在及内容;王女士母亲名下房产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转移至其姐姐账户的银行流水,证明转移时间及金额;王女士姐姐的经济状况证明,证明不存在借款关系;王女士离婚前的财产状况证明,证明隐瞒财产的事实;李先生与王女士关于财产分割的沟通记录,证明李先生对隐瞒财产不知情。

在诉讼策略上,团队提出以下核心诉求: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因王女士存在欺诈行为;确认王女士母亲名下房产属于借名买房,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确认转移至姐姐账户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财产,由李先生分得60%,王女士分得40%,因王女士存在欺诈行为;王女士应向李先生支付相应补偿款。

针对王女士母亲名下房产,团队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房产的完整购房资料,包括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王女士的账户,且王女士母亲无购房能力。同时,团队通过王女士母亲的银行流水,发现其收到王女士转账后随即支付房款,进一步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

针对转移至姐姐账户的资金,团队通过调查王女士姐姐的银行流水,发现其在收到转账后并未用于归还借款,而是购买了房产,证明不存在借款关系。

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分工负责制的优势,由擅长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资深律师主导诉讼策略,由擅长调查取证的律师负责追踪隐匿财产,确保案件各环节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四、案件结果

经过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专业代理,本案取得理想结果。

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因王女士存在欺诈行为;确认王女士母亲名下房产属于借名买房,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确认转移至姐姐账户的60万元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财产,房产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向李先生支付补偿款90万元;转移至姐姐账户的60万元由王女士姐姐返还,按李先生55%、王女士45%的比例分割,李先生分得33万元;王女士共计向李先生支付123万元。

李先生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认为团队的专业服务帮助他撤销了显失公平的协议,追回了遗漏的财产。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历时约7个月。

五、客户反馈

李先生在案件结束后表示:"离婚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财产都分完了,没想到她藏了那么多。房子写在她妈名下,钱转给她姐,我一开始都不知道。泽良的律师们非常专业,他们帮我查到了很多证据,证明房子和钱都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最让我佩服的是,他们还能证明她姐不是善意取得,最终把钱追了回来。这份专业能力和责任心,真的让我很感激。"

李先生还特别提到,团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执着和敬业让他非常感动,"他们为了查清资金流向,跑了好多银行,调了好多流水,这种不放弃的精神让我非常敬佩"。

六、律师建议

针对类似情况,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充分了解财产状况。离婚前应通过银行流水、房产查询等方式,全面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状况,避免因对方隐瞒财产而签订显失公平的协议。

第二,保留财产线索。离婚时应注意保留对方的财产信息,包括房产、车辆、银行账户、投资等,为日后追索隐匿财产做好准备。

第三,及时主张撤销权。如发现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权利。

第四,选择具有调查能力的律所。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复杂的调查取证工作,专业律所的调查能力和经验至关重要。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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