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家事维权案例: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成功代理婚内保险理赔金及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

2026/07/23 09:48:46 查看5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杭州地区代理的一起婚内保险理赔金及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例。通过专业的法律策略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保险理赔金的性质并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展现了泽良律所在保险财产分割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赵先生,45岁,杭州人,与妻子陈女士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陈女士为赵先生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受益人为陈女士。2022年,赵先生被确诊为癌症,保险公司赔付了理赔金80万元,该款项由陈女士领取并保管。

2023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赵先生主张,保险理赔金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陈女士则认为,保险理赔金具有人身属性,属于其个人财产,且其作为受益人领取的理赔金,与赵先生无关。

双方争执不下,赵先生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请求合理分割保险理赔金。

二、法律分析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第1063条关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第1087条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0条关于保险理赔金的规定。

案件的关键法律点在于:婚内保险理赔金的性质认定;保险理赔金的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的区分;受益人领取的理赔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理赔金的分割方式。

本案的难点和挑战在于:保险理赔金具有人身属性,性质认定存在争议;需要证明保险费的缴纳来源;受益人领取的理赔金是否属于赠与;需要平衡保险的人身保障功能与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保险财产分割专项办案小组。

在案件评估阶段,团队分析认为,根据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本案中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虽然具有人身属性,但系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购买,且理赔金用于赵先生的治疗和生活,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证据收集方面,团队指导赵先生准备了以下关键证据:保险合同的原件,证明保险的存在及受益人约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证明保险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赵先生的病历及诊断证明,证明其患有癌症;保险理赔金的领取记录,证明陈女士领取了80万元;理赔金的使用记录,证明部分用于赵先生的治疗,部分由陈女士保管;双方关于理赔金的沟通记录。

在诉讼策略上,团队提出以下核心诉求:确认保险理赔金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考虑到保险理赔金具有人身属性,且用于赵先生的治疗,按赵先生60%、陈女士40%的比例分割;陈女士应将保管的理赔金返还赵先生48万元;如理赔金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扣除相应部分后分割。

针对陈女士主张的保险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团队反驳指出,虽然保险理赔金具有人身属性,但保险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理赔金用于被保险人的治疗和生活,不应简单认定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同时,团队强调陈女士作为受益人领取理赔金,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不应享有全部理赔金的所有权。

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分工负责制的优势,由擅长保险财产分割的资深律师主导诉讼策略,由擅长财务分析的律师协助计算理赔金的分割方案,确保案件各环节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四、案件结果

经过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专业代理,本案取得理想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保险理赔金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考虑到保险理赔金具有人身属性,且用于赵先生的治疗,按赵先生55%、陈女士45%的比例分割;陈女士应将保管的理赔金返还赵先生44万元;已用于赵先生治疗的20万元不计入分割范围,剩余60万元按上述比例分割。

赵先生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认为团队的专业服务帮助他争取到了保险理赔金的合理分割。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历时约5个月。

五、客户反馈

赵先生在案件结束后表示:"我生病的时候,她帮我领了理赔金,我还挺感激的。没想到离婚时她说那是她的钱,跟我没关系。泽良的律师们非常专业,他们告诉我,保险费是我们共同财产交的,理赔金也是共同财产。他们帮我找到了缴费记录,证明确实是我们共同交的保费。最终法院支持了我,让我分到了应得的理赔金,这份正义让我非常感激。"

赵先生还特别提到,团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和耐心让他非常感动,"他们对保险分割的法律研究非常深入,能准确把握保险财产的法律性质,这种专业能力让我非常放心"。

六、律师建议

针对类似情况,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了解保险理赔金的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购买的保险,其理赔金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第二,保留保险费缴纳证据。购买保险时应保留保险费缴纳记录,作为日后分割理赔金的依据。

第三,明确受益人约定。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约定影响理赔金的归属,建议在投保时明确约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第四,选择具有保险财产处理经验的律所。保险财产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专业律所的经验和能力至关重要。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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