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婚姻家事维权案例: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成功代理婚内擅自设立公司及离婚股权分割纠纷案

2026/07/23 09:50:37 查看5次 来源: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摘要

本文分享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在厦门地区代理的一起婚内一方擅自设立公司及离婚股权分割纠纷案例。通过专业的法律策略和充分的证据准备,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公司的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并争取到合理的股权分割,展现了泽良律所在公司股权分割领域的专业实力。

一、案例背景

当事人张女士,46岁,厦门人,与丈夫王先生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积累了丰厚的家庭财产。2018年,王先生未经张女士同意,以其个人名义另行设立了一家科技公司,并引入其弟弟作为股东。张女士对该公司一无所知,直至2023年双方决定离婚时,才发现该公司的存在。

张女士主张,王先生未经其同意擅自设立公司,且该公司系在婚姻存续期间设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要求分割股权。王先生则认为,科技公司系其个人投资设立,与张女士无关,且张女士从未参与经营,无权要求分割。

双方争执不下,张女士委托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代理此案,请求确认公司的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并分割股权。

二、法律分析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接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第1087条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2条至第75条关于股权分割的规定。

案件的关键法律点在于:婚内一方擅自设立公司的财产性质认定;公司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参与经营是否影响股权分割;隐名股东及实际出资人的认定。

本案的难点和挑战在于:需要证明公司系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王先生可能主张公司系其个人财产或他人代持;涉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保护;股权价值评估涉及复杂的财务问题。

三、代理策略

泽良海豚婚家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公司股权分割专项办案小组。

在案件评估阶段,团队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设立的科技公司,其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张女士未参与经营,但不影响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的权利。

证据收集方面,团队指导张女士准备了以下关键证据:王先生设立科技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明公司设立时间及股东情况;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来源,包括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证明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弟弟的经济状况证明,证明其无出资能力,系代持股权;科技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证据,包括财务报表、银行流水、业务合同等;张女士对科技公司不知情的证据;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证明,证明其无个人资金设立公司。

在诉讼策略上,团队提出以下核心诉求:确认科技公司系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认王先生弟弟系代持股权,实际股东为王先生;科技公司股权按张女士50%、王先生50%的比例分割;如王先生主张取得全部股权,应向张女士支付股权价值50%的补偿款;王先生向张女士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5万元,因其隐瞒财产。

针对王先生弟弟的股东身份,团队主张其系代持股权,实际出资人为王先生,且其无出资能力,不应享有真实股东权利。同时,团队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科技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分工负责制的优势,由擅长公司股权分割的资深律师主导诉讼策略,由擅长调查取证的律师负责追踪出资来源,由财务专家协助评估股权价值,确保案件各环节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四、案件结果

经过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专业代理,本案取得理想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科技公司系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设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确认王先生弟弟系代持股权,实际股东为王先生;科技公司股权按张女士50%、王先生50%的比例分割;如王先生主张取得全部股权,应向张女士支付股权价值补偿款150万元;王先生向张女士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5万元。

张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认为团队的专业服务帮助她确认了公司的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历时约9个月,因涉及股权评估等复杂程序,周期相对较长。

五、客户反馈

张女士在案件结束后表示:"他偷偷开了一家公司,我一点都不知道。等我发现的时候,公司已经做得很大了。我真的很生气,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泽良的律师们非常专业,他们帮我查到了公司的出资来源,证明确实是我们共同的钱。他们还请了专家评估了公司价值。最终法院支持了我,让我分到了一半的股权,这份正义让我非常感激。"

张女士还特别提到,团队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和执着让她非常感动,"他们为了查清出资来源,调了好多银行流水,这种不放弃的精神让我非常敬佩"。

六、律师建议

针对类似情况,泽良海豚婚家团队律师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关注配偶的经营动态。如配偶婚后创业或投资,应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避免在离婚时处于信息劣势。

第二,保留共同财产的证据。保留家庭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作为证明公司出资来源的依据。

第三,了解股权分割的裁判规则。婚内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的公司,其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参与经营不影响分割权利。

第四,选择具有股权分割经验的律所。公司股权分割涉及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专业律所的经验和能力至关重要。

泽良律所海豚婚家团队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婚姻家事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如果您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婚姻家事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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