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是上海地区高发的网络犯罪,大量当事人因提供技术支持、程序开发、账号运维等行为卷入案件。不少家属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要有获利、有技术行为就一定无法取保。结合司法实践与学界研究,帮信罪并非只要涉案就必然羁押,主观明知程度、行为参与度、获利情况、退赃退赔、社会危险性,是办案机关考量能否取保候审的核心标尺。有刑事法论文观点指出:办理帮信类网络犯罪,不能单纯以客观获利数额机械推定主观明知,应当结合行为人认知水平、工作内容、行业惯例综合判断主观恶性大小,以此评估社会危险性,作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要依据。
案件基础背景(隐去全部个人信息、案号)
上海徐汇区办理的一起帮信罪案件:当事人为上游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支持,从事相关技术工作一年有余,涉案获利数十万元,后因上游案件受害人报案,本案案发,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从表面案件事实来看,本案存在几处对当事人不利的客观情节:工作持续时间长、获利金额较高,按照一般办案经验,这类情节是公安机关倾向于予以羁押的考量因素,家属在委托初期对能否取保持悲观态度。
本案核心辩护切入点
辩护点一:审慎审查主观明知,区分 “明确共谋” 与 “间接认知”
帮信罪成立的核心要件是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辩护人重点梳理当事人全部工作沟通记录、工作内容,区分当事人是主动参与犯罪共谋,还是仅仅接收上游分配的技术任务,对上游全部犯罪模式、被害人受害过程并不完全知情。 辩护意见提出,不能仅凭客观上提供了技术帮助、存在获利,就直接推定当事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明确犯罪故意,需要结合其认知边界判断主观恶性,降低对当事人主观恶性的评价。
辩护点二:厘清行为地位,区分核心组织者与技术工具提供者
本案当事人仅承担技术落地工作,并不参与上游团伙的策划、资金分配、招揽受害人等核心犯罪环节,不属于整个犯罪链条的发起、主导人员。 辩护人向办案机关说明当事人在全案当中的从属地位,提出其并非案件的核心罪责人员,人身危险性、再犯风险相对较低。
辩护点三:羁押必要性角度,开展退赃、认罪悔罪的配套工作
虽然涉案获利数额较高,但辩护工作中第一时间指导家属配合开展退缴违法所得工作,表达认罪悔过态度。 结合最高检关于帮信罪的司法政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是降低社会危险性的重要情节。向公安阐明:当事人愿意全部退缴获利,愿意配合后续全部刑事诉讼流程,无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的风险,符合取保候审的实质条件。
辩护点四:社会危险性综合论证,反驳必须羁押的思维
很多家属会误以为,只要获利几十万就必须关押至判决。辩护人在法律意见当中重点论述:社会危险性不等于涉案数额。 即使涉案金额可观,但在行为人认罪、愿意退赃、本地有固定居所,能够保证随传随到的前提下,采取取保候审足以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没有逮捕羁押的必要。
完整辩护办案流程复盘
会见阶段: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全部工作细节、沟通模式、对上游犯罪的知情程度,核对获利流水,梳理对当事人有利与不利的全部事实,安抚当事人心理,告知讯问当中的重点注意事项。
公安侦查阶段提交法律意见:整理会见获取的事实,结合卷宗线索,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把主观认知、地位作用、退赃意愿、社会危险性等辩护观点完整呈现给侦查机关。
黄金 37 天捕前辩护:在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逮捕的关键节点,重点对接审查逮捕检察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申请不批准逮捕,向检察官阐述本案不具备逮捕的必要性。
结果落地: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当事人得以变更强制措施离开看守所。
值得说明:取保不等于案件终结,后续仍然要继续跟进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争取不起诉或者轻判的处理结果。
实务提示给帮信罪家属
不要简单看网上说法,认为帮信只要获利多就一定不能取保,每个案件的主观认知、角色地位都存在差异,个案辩护空间需要仔细挖掘;
黄金三十七天是帮信罪取保最重要的窗口期,一旦被批准逮捕,后续再争取取保难度会大幅上升;
退赃不等于认罪就只能全盘接受重的量刑,退赃是争取强制措施利好的手段,不代表放弃全案辩护。
律师办案感悟
办理多起上海地区帮信、网络犯罪案件的过程当中,我(赵炫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家属拿到的只有碎片化的案件信息,很容易被 “获利几十万肯定要坐牢、肯定批捕” 这类固有判断误导。网络犯罪案件,事实细节、聊天记录、工作内容、知情范围每一处细节,都可能成为辩护突破口。
这类案件十分考验律师对网络犯罪司法政策的理解,不能套用简单的模板文书,需要结合会见核实到的事实,把客观行为和主观认知拆开分析,抓住37 天黄金期精准提交法律意见。
我在上海长期处理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网络诈骗等涉网刑事案件,接触过大量技术人员、程序员、运维人员卷入刑事犯罪的案件。这类当事人大多没有前科,对刑事法律后果预估不足,家属往往非常焦虑。在接待家属时,我习惯先客观告知案件风险,不做 “百分百取保” 这类不切实际的承诺,同时细致拆解案件的辩护空间,把每一个可以争取的点落实到书面法律文书当中,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文仅为办案实务复盘,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复制该处理结果,每一起案件事实证据不同,最终处理结果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