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交通事故案件赔偿解析
现实问题:在云南交通事故赔偿中,十级伤残医疗费被支持需要什么条件?
案情简介:2024年9月2日,向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变更车道时,遇尹某骑电动自行车正常直行,两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尹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确定向某负全部责任,尹某无责任。原告自2024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9日到昆明某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了7天,出院诊断为:1、右桡骨颈骨折;2、右尺骨冠突骨折;3、肘挫伤。出院医嘱:1、继续石膏固定患肢4周;2、辅助保护下患肢适当功能锻炼。3、加强营养,预防感染;4、6周后骨科门诊复诊,不适随诊。原告在此治疗过程中支付了6045.37元的医疗费和1200元的护理费(由向某垫付)。2024年12月5日昆明某医院某鉴定中心出具了《昆明某医院某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尹某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判决结果:关于原告在此次事故中的损失,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参照2024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予以确定:医疗费,按照正式医疗费发票确定6045.3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由于原告住院治疗了7天,故本院对于该费用予以支持;营养费350元,根据原告病情和治疗情况,本院予以支持;xxx赔偿金81561.6元,根据2024年12月5日昆明某医院司某鉴定中心出具了《昆明某医院司某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尹某的伤残程度评定为十级,故本院对于该费用予以支持;误工费,原告于2024年9月2日受伤,于2024年12月5日定残,原告主张误工期为93天,本院予以支持,由于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其固定的收入,故标准本院按照2024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312元的标准支持误工费为11545元;交通费500元,本院根据原告的病情和治疗情况,予以支持;鉴定费1000元,有相应票据予以佐证,故本院予以支持;精神抚慰金,由于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构成10级伤残,故本院予以支持3000元。对于上述损失中国某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支公司应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7095元(医疗费6045.3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营养费350元=7095.37元),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内赔偿原告97606.6元(xxx赔偿金81561.6元+误工费11545元+交通费500元+鉴定费1000元+精神抚慰金
杨主任点评:
在云南交通事故赔偿当中,十级伤残其医疗费如何能够被支持呢?在解析的本案件中,伤者伤残等级为十级,法院最终确定其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进行医疗一定要保存好相关医疗凭证,以及病历相关材料,确保整个过程都有据可查。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注:本法律文书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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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杨美宏律师主要交流云南省内交通事故赔偿中常遇见的问题、难题。杨美宏律师,毕业于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现为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杨美宏律师是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实务专家律师,从事交通事故赔偿7年,职称为四级律师。
【交通赔偿团队】
杨美宏律师创立BPA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队,总部设立在昆明,案件分布红河、昆明、大理、昭通、德宏、西双版纳、玉溪等地州。
杨美宏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团队是云南省最专业的交通赔偿律师团队之一,拥有丰富的交通赔偿实务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植物人鉴定、开颅术后鉴定、精神功能障碍鉴定、伤残等级鉴定等重大疑难复杂交通赔偿案件,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得到伤友高度认可。杨美宏律师及团队秉持“只代理伤者、只为伤者维权”的职业理念和价值观,为云南交通事故伤友提供从事故责任认定、住院期间材料准备指导、伤残鉴定、诉讼理赔的全程“一站式”法律服务。
【律所介绍】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11月21日,经过20年的稳健发展,形成了高效规范的运营模式,具备了涵盖各专业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已经成为云南省知名的专业化、精品化法律服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