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了上海检察院,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2026/08/07 16:43:13 查看18次 来源: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如果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家属们可千万别再傻乎乎干等着了!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一定要做好这三件事,少一件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很多家属就是因为不懂刑事流程,以为到了检察院就只能等着判,结果白白错过了最佳的辩护时机,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第一件事,第一时间申请阅卷。这是整个审查起诉阶段最关键的一步,没有之一。到了检察院阶段,律师才能看到完整的卷宗材料,包括警方掌握的所有证据、口供笔录、鉴定报告、证人证言、办案程序文书等等。这些东西,家属和当事人自己是根本看不到的。很多家属觉得公安定了的事就改不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检察院审查起诉,就是要把关的。阅卷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找漏洞——证据链完不完整、程序合不合法、口供前后对不对得上、有没有非法证据需要排除。这些问题,不阅卷根本发现不了,而恰恰是这些细节,可能直接决定案子的走向。


第二件事,及时会见当事人,把卷宗里的证据和口供逐一对上。别以为卷宗里写的就全是事实,很多时候当事人在里面被讯问时,因为紧张、不懂法,或者被办案人员误导,可能说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话,或者遗漏了关键的有利情节。我办过的很多案子,就是靠会见时跟当事人核对出一个关键细节,最后直接把整个涉案金额降下来了。律师要做的,就是拿着阅卷发现的问题,当面和当事人核实清楚。尤其是涉案金额、参与次数、主观明知程度这些关键点,一个细节对不上,最后量刑可能差好几年。


第三件事,找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争取不起诉或者轻判。我一直跟家属说,检察院阶段是整个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没有之一。这时候向检察官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争取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效果都比到了法院再做强得多。而且检察院阶段律师还可以跟检察官当面沟通,很多时候当面把辩护观点说清楚,比单纯交书面意见效果好得多。很多人都是等开庭了才着急找律师,那时候其实已经晚了,最好的辩护时机都已经错过了。


所以别总觉得案子到了检察院就只能等着判,主动介入、找对方法,很多案子都能争取到不起诉或者缓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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