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武汉地区最常见的刑事犯罪之一。王诗婷律师作为专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在带领团队办理诈骗罪案件时发现,大量案件实际上介于“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之间——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往往是罪与非罪的分界线。此类常规案件由团队律师主导办理,涉及重大数额或复杂定性的案件由王诗婷律师亲自办理。
2025年,武汉警方聚焦盗窃、抢劫、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民生案件,全力提升打防效能。在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一些本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纠纷也被纳入了刑事追诉范围。王诗婷律师团队在代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成功将案件定性从“诈骗”调整为“民事纠纷”。
当事人老陈(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借款50万元,承诺三个月内归还。因经营失败,老陈未能按期还款。朋友多次催收无果后报案,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将老陈刑事拘留。家属找到王诗婷律师团队时,老陈已被羁押。
接受委托后,团队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老陈并全面了解案情。通过梳理老陈与被害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团队发现了一个关键事实:老陈在借款时提供了真实的身份信息、真实的经营项目,借款后也确有部分资金用于经营,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论证本案本质上是民间借贷纠纷,老陈不具备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团队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并取得了谅解。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老陈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王诗婷律师提醒:并非所有的“借钱不还”都构成诈骗罪。罪与非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王诗婷律师本人专注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常规诈骗罪案件由团队律师全程办理。家属遇到此类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