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情端午棕飘香 食品安全要牢记

2019/06/04 11:19:57 查看1313次 来源:四川漫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端午到,棕飘香。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又称端阳节,是中国传统节日。在春秋之前端午节是祛病防疫的节日,后因爱国诗人屈原在此日殉国明志而演变成国人祭奠屈原,缅怀华夏民族高洁情怀的节日。在端午节当天,吃粽子、赛龙舟已成为国人习俗。每逢端午,家家户户,大街小巷都飘溢着甜丝丝的粽子清香。

  在端午佳节品尝粽子的同时,不知大家有没有关注过您所食用的粽子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关注过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呢?漫江律所在端午佳节来临之前,专门整理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大家分享,让大家吃的安心,吃的健康。

  一、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粽子时,注意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包装后,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任何食品需特别关注五个要件: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

  二、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三、如何判别伪劣食品

  伪劣食品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人们在日常购物时却难以识别。《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以通俗易懂易记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以期使伪劣食品因缺乏市场而退出市场。防范“七字法”:即防“艳、白、反、长、散、低、小”。

  一防“艳”。对颜色过分艳丽的食品要提防,如目前上市的草莓象蜡果一样又大又红又亮、咸菜梗亮黄诱人、瓶装的蕨菜鲜绿不褪色等,要留个心眼,是不是在添加色素上有问题?

  二防“白”。凡是食品呈不正常不自然的白色,十有八九会有漂白剂、增白剂、面粉处理剂等化学品的危害。

  三防“长”。尽量少吃保质期过长的食品,3℃贮藏的包装熟肉禽类产品采用巴氏杀菌的,保质期一般为7—30天。

  四防“反”。就是防反自然生长的食物,如果食用过多可能对身体产生影响。

  五防“小”。要提防小作坊式加工企业的产品,这类企业的食品平均抽样合格率最低,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在这些企业出现。

  六防“低”。“低”是指在价格上明显低于一般价格水平的食品,价格太低的食品大多有“猫腻”。

  七防“散”。散就是散装食品,有些集贸市场销售的散装豆制品、散装熟食、酱菜等可能来自地下加工厂。

  四、买到不合格食品如何投诉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买到不合格食品后:(1)可以当场要求经营者退货,退货的同时可主动向工商部门12315机构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举报,以便追根索源,消除隐患,及时查处。(2)向经营者索取购货凭证、发票。(3)当场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工商12315投诉。(4)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漫江律所提醒大家,大家无论是在端午佳节购买食用粽子等应节食品,还是在平日生活中购买食品,一定要关注食品安全,以免给您的健康和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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