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婚礼后还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2019/06/04 13:03:39 查看3668次 来源: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2019年1月初,刘女士和其儿子来北京市景运律师事务所咨询。原来,按照女方当地风俗,结婚前男方需要给未过门的媳妇15万的彩礼。刘女士按照女方当地的风俗给了其15万的彩礼,并在2018年底为儿子儿媳举办了结婚典礼。谁知却发现女方出轨前男友,并怀上了对方的孩子。刘女士的儿子发现后,愤怒不已,坚决离婚,并要求返还15万元的彩礼。此时男女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跟女方由于彩礼的问题又协商不成,特来咨询律师,是否可以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委托经过:李鸿雁律师听完刘女士陈述后,告诉刘女士,因为还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不需进行离婚程序,双方分开即可。关于返还彩礼,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法院一般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刘女士当场委托李鸿雁律师代为诉讼。

  案件结果:李鸿雁律师代理男方向法院提起了返还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除去彩礼中为婚礼花费的3万元外,剩余12万元,需女方返还给男方。

  李鸿雁律师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李鸿雁律师特别提醒: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会支持对方返还彩礼,而我们在提起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返还彩礼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而不是当事人以为的赠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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