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帮信、掩饰隐瞒罪所得罪案件,律师如何为当事人取保或轻判缓刑

2026/08/21 11:49:38 查看30次 来源:肖响华律师

专家导读

在东莞,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跑分走流水引发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数量常年居高不下。多数普通民众因轻信网络兼职、亲友介绍、网恋信任,被他人诱导利用,不慎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下游帮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面临羁押、判刑的风险。此类案件当事人大多法律意识薄弱,不清楚流水、获利、主观明知、涉案地位对案件走向的关键影响,且极易出现罪名混淆、量刑加重的情况。肖响华主任律师结合东莞本地司法裁判标准,通过两起帮信罪、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真实亲办或主办案例,拆解两类高频网络犯罪案件的核心辩护思路,精准突破案件关键点,帮助当事人成功取保、获得轻判缓刑。

案例一:帮信罪|流水大、获利少,刑拘阶段成功取保

本案由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肖响华主任律师办理(主导)代理。

东莞务工人员王某因收入有限,刷短视频时看到低门槛兼职广告,对方以电商走账、刷单结算为由,承诺每张银行卡每月千元报酬。王某为补贴家用,将本人两张银行卡及手机银行账号出借给对方使用,全程未参与转账操作,仅提供账户工具。经查,其银行卡被用于接收多起电信诈骗赃款,涉案流水高达230余万元,王某个人仅获利2400元。后续因涉案账户被公安机关溯源排查,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会见当事人、核实全案细节后,向公安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综合论述当事人系被网络兼职诱导参与犯罪,主观恶性极小,仅单纯提供银行卡工具、未参与资金操作和上游犯罪,涉案获利极低,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退赃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全部采纳辩护意见,王某成功取保候审。

案例二:帮信罪|涉诈资金较高,审查起诉阶段争取轻判缓刑

本案由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肖响华主任律师办理(主导)代理。

张某经朋友介绍,知晓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可赚取兼职收益,在明知出借账户存在违法风险的情况下,仍向他人提供1张银行卡、2张电话卡,供对方用于网络资金结算。经侦查查明,其账户涉案流水126万元,其中查实明确涉诈资金31万余元,张某累计获利4600元。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初步给出有期徒刑八个月的量刑建议,家属委托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肖响华主任律师处理后续辩护工作。

律师详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向检察院及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主张当事人系初犯、偶犯,在全案中仅提供作案工具,未参与犯罪策划、资金流转,属于次要从犯,且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诚恳,无再犯罪风险,结合其家庭实际情况,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处理结果:法院采纳辩护观点,最终张某从轻处罚缓刑,并处罚金,当事人当庭释放。

案例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求职被骗兼职走账,23天成功取保

本案由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肖响华主任律师办理(主导)代理。

陈某看到朋友转发的换外汇兼职信息,求职心切添加对方联系方式,按照要求提供个人交通银行卡,配合对方线下结算转账,全程以为是合法外汇兑换业务,无任何违法认知。经查,其账户累计接收涉案资金4万元,后续按对方指示小额拆分转出部分资金,全程未获取任何报酬。因账户交易异常被冻结,加之涉案资金系诈骗赃款,陈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

律师介入后快速会见核实案情,向公安机关提交辩护意见,论证当事人系求职被诱骗参与,主观上不明知资金为犯罪所得,无犯罪故意,且涉案金额极低、无任何非法获利,具备自首、主动配合调查、自愿退赃、初犯偶犯等多项从宽情节,社会危害性极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刑拘23天陈某成功取保候审。

案例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网恋信任出借账户、主动报案,成功取保

本案由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肖响华主任律师办理(主导)代理。

吴某网络结识网恋对象,对方以亲属治病、转账不便为由,博取其信任,请求借用吴某的银行卡与微信账号代收款项。吴某出于恋爱信任无偿出借账户,全程未牟利,后续银行提示账户资金异常,吴某第一时间质询对方并主动前往派出所报案,足以证实自身无违法意图。经查,其账户涉案资金45万元,含部分被害人被骗赃款,吴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

律师会见梳理案件全貌后,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主张当事人系被他人欺骗利用,主观无掩饰隐瞒赃款的明知与故意,发现账户异常后主动报案,系受害者身份,且属于初犯、如实供述、积极配合退赔,情节显著轻微,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采纳辩护观点,依法为吴某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顺利获释。

法律干货

1、区分核心罪名,精准把控量刑区间。东莞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量刑显著轻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最高刑期三年,多为提供两卡、账户工具的辅助行为;掩隐罪最高刑期七年,针对主动转账、取现、套现等赃款处置行为,精准界定罪名是轻判核心。

2、弱化流水影响,重点争取从轻情节。流水金额仅为参考依据,法院、公安更看重当事人获利金额、是否被诱骗参与、是否为初犯、有无退赃悔罪等情节,低获利、被蒙骗的普通参与者,取保、缓刑概率极高。

3、主观明知是案件核心突破口。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要求行为人主观明知涉案资金、行为违法,当事人因求职、交友被诱骗、不知情参与的,可直接以此抗辩,争取取保、不追责或轻判。

4、充分利用法定从宽情节。初犯、偶犯、坦白认罪、全额退赃、从犯地位、主动报案、自首情节、家庭帮扶需求等,是东莞两类网络犯罪案件中取保、缓刑、降档轻判的关键核心依据。

结语

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东莞最高发的两类网络下游犯罪,涉案人员大多是法律意识薄弱的普通群众,并非主动恶意犯罪,多为被诱骗、被利用被动涉案。刑事案件黄金救援期为刑事拘留后的三十七天内,肖响华主任律师凭借25年本地刑事辩护经验,累计办案 3000 余件,涵盖普通刑事案件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深耕东莞司法实务,熟悉本地公检法办案尺度,可精准梳理案件疑点、找准辩护突破口,通过专业法律意见,最大程度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从轻判决及缓刑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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