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的某男士,多年前出于对自身健康的未雨绸缪,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然而,生活并未因规划而彻底免于风险。某男士在一次体检中,经甲状腺彩超及穿刺检查,最终被确诊为甲状腺癌。面对这一确诊结果,他一边积极联系医院准备手术,一边向保险公司提交了重疾险理赔申请,希望能获得保险金以缓解治疗带来的经济压力。
然而,等待他的却是一份拒赔通知书。保险公司在审核后认为,某男士在投保时未就投保前已存在的甲状腺结节等相关健康事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故以“未如实告知”为由,决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本次甲状腺癌的理赔申请不予赔付。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让某男士感到困惑与无助。他认为,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健康询问并未明确指向甲状腺结节,且自己对于结节的认知也仅为良性可能,并无刻意隐瞒的故意。在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仍无法改变结果后,某男士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并委托了在保险纠纷领域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作为曾接受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业保险律所,长期专注于各类保险拒赔案件的维权代理,在重疾险理赔争议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积累。接受委托后,律所指派了以李鹏主任为首的保险诉讼团队,包括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多位资深律师共同参与案件办理。团队律师第一时间对某男士的保险合同条款、投保过程、完整病历资料以及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深入分析。
经过细致研判,君审律师团队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在法律上存在较大争议。核心焦点在于,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询问是否具体明确,投保人对询问事项的理解是否存在合理偏差,以及投保前存在的甲状腺结节与本次确诊的甲状腺癌之间是否构成直接因果关系。在庭审中,君审律师围绕上述焦点问题,结合证据和法律条文进行了有力辩论,指出保险公司对概括性询问事项的举证责任,以及投保人未告知的情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解除和拒赔。
最终,法院采纳了君审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公司的拒赔依据不足,判决保险公司应当向某男士支付相应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经过诉讼,某男士成功获赔19.5万元,这笔款项大大缓解了他的医疗费用压力。
本案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认真阅读健康告知内容并如实作答。同时,在遭遇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时,不必轻易放弃,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