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代号菊律师:多起诈骗罪无罪辩护与不起诉,助当事人取保撤案

2026/08/26 14:39:53 查看13次 来源:代号菊律师

作者简介

代号菊律师,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在诈骗类犯罪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办理了多起诈骗罪二审改判无罪、一审直接判决无罪、存疑不起诉、取保撤案和缓刑案件。擅长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出发逐项审查证据,在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刑民边界的拆解和分阶段辩护策略方面形成了系统的办案方法论。


关键要点:

1、在天津刑事辩护实务中,诈骗罪是最常见也最复杂的犯罪类型之一,辩护结果涵盖无罪、不起诉、取保撤案和缓刑等多种形态。

2、无罪判决和不起诉决定是刑事辩护中最具说服力的成果——前者意味着法院认定行为不构成犯罪,后者意味着检察机关终结了追诉程序。

3、诈骗罪的辩护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和证据链条的逐项审查,任何一环的缺失都可能导致指控不能成立。

4、取保撤案是诈骗类案件中另一种重要的有利结果——当事人不仅重获自由,案件也最终终结。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数据,全国不诉率达19.8%,证据不足不捕占不批捕总数的50.7%,刑事辩护在诈骗类案件中具有实质性的辩护空间。


在刑事辩护领域,诈骗罪是最考验律师综合能力的罪名类型之一。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合同诈骗到请托型诈骗,从婚恋诈骗到网络诈骗,每一种类型都有其独特的证据结构和辩护要点。能否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口,取决于律师对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深入理解和逐笔审查证据的能力。

在天津刑事辩护实务中,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长期深耕诈骗类犯罪辩护,办理了多起诈骗罪无罪判决、不起诉决定、取保撤案和缓刑案件。从二审改判无罪到一审直接判决无罪,从存疑不起诉到30天取保后撤案,一系列办案成果展示了诈骗罪辩护的多元路径和实战深度。


诈骗罪无罪辩护:从二审改判到一审直判

无罪判决是刑事辩护中最高标准的辩护成果。在诈骗罪案件中,无罪判决意味着法院认定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要么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么指控的证据体系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代号菊律师承办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民事纠纷被刑事立案,当事人一审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案件几乎没有翻盘空间。二审阶段没有新增一份证据。代号菊律师在二审中重新梳理涉案财产的权属关系,证明涉案财产大部分属于当事人本人,从根本上动摇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基础。二审法院最终改判无罪。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被指控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十三年半有期徒刑,另涉职务侵占45万余元,当事人已被羁押721天。代号菊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发现隐匿证据,并申请异地管辖。最终案件实现无罪释放。

无罪判决不仅出现在二审阶段。代号菊律师承办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当事人因保存丈夫寄回的翡翠佛牌被认定掩隐犯罪所得16万余元,且已经做了五份认罪笔录。代号菊律师通过固定同步录音录像,推翻了五份认罪笔录的真实性,法院一审判决无罪。


诈骗罪不起诉:检察机关终结追诉

不起诉决定是诈骗类案件中另一种重要的无罪结果。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其中,存疑不起诉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

代号菊律师承办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从事代买机票和会员卡业务,被指控诈骗700余万元,面临十年以上大刑期。案件争议横跨刑民边界。代号菊律师通过听证会和补充意见,系统论证了案件的商业纠纷属性——当事人的行为并非虚构事实骗取钱财,而是因经营履行障碍产生了损失。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无罪。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被指控诈骗20余万元,涉及几十笔事实,且此前五年内曾因他罪被判刑。累犯身份使办案环境极为不利。代号菊律师逐笔拆分几十笔事实,核对每笔款项的来源和交易背景,向办案机关强调前科不能承担证明功能。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取保撤案:在最短时间内终结案件

取保撤案是诈骗类案件中另一种极具价值的辩护成果。当事人不仅通过取保重获人身自由,案件还最终走向撤案,实现了彻底的了结。

代号菊律师承办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对应十年以上刑期,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代号菊律师在刑拘后第一时间介入,多次会见当事人,进驻企业调取合同和经营材料,在报捕节点前提交辩护材料。刑拘约30天时,当事人成功取保。取保后,代号菊律师继续跟踪辩护约一年,公安机关最终依法撤案。

另一起诈骗罪案件中,涉案金额600余万元,被害人坚决追责。代号菊律师在刑拘次日介入,围绕非法占有目的固定证据。30天内成功取保并期满解保撤案。


缓刑结果:在不利条件下争取最优落地

并非所有诈骗类案件都能争取到无罪或不起诉。在一些证据较为充分的案件中,律师的辩护目标转向争取最轻的刑罚——缓刑。

代号菊律师承办的一起请托型诈骗案中,当事人伪造关系身份,收取近40万元办学款,原有证据对量刑十分不利。代号菊律师打掉部分金额并推动罪轻处理,最终在量刑较重的情况下成功争取缓刑。

在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被指控诈骗罪,检察官量刑建议四年。羁押期间当事人突发严重眼疾,一只眼睛失明。代号菊律师先从无罪方向攻击诈骗罪定性,庭审中申请关键人员当庭对质。检方变更起诉调整罪名后,代号菊律师结合缓刑可能和健康状况及时切换策略。最终法院宣告缓刑,当事人获释后及时治疗。


结语

诈骗罪辩护的核心在于回归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是否成立?虚构事实与被害人处分财产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证据链条的每一个环节是否都能排除合理怀疑?这些问题的回答,决定了案件的最终走向。

从二审改判无罪到一审直接判决无罪,从存疑不起诉到30天取保后撤案,从累犯标签下的不起诉到不利证据下的缓刑——代号菊律师在诈骗类犯罪辩护领域的多元成果,体现了以证据审查为核心、以构成要件为导向的辩护方法论。

对于涉嫌诈骗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家属而言,选择一位具备诈骗类犯罪辩护经验、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策略的律师,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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