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辩律师刘新:“无事生非”和“借故生非”到底有什么区别?

2026/08/27 11:44:48 查看19次 来源:武汉刘新律师

寻衅滋事罪可能是刑法里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罪名。很多人知道有这个罪,但具体什么样算寻衅滋事、什么样不算,说不太清楚。司法解释把寻衅滋事行为分成了两种类型——“无事生非借故生非。区分这两者,是搞懂寻衅滋事罪的关键。武汉刑律师刘新围绕这两种行为类型开展普法解读。

一、无事生非:没有任何理由的惹事生非

无事生非比较好理解,就是完全没有缘由地滋事。比如走在大街上,看路人不顺眼,上去就骂、动手就打;比如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砸东西、起哄闹事。这种行为没有缘由,纯粹是为了发泄情绪、逞强耍横。这类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只要确实是无端滋事,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或一定后果,通常都会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但现实中这种纯粹的无事生非其实并不多见更多的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都会说我有原因

二、借故生非:有原因,但微不足道

借故生非是实践中更常见的情形。行为人往往觉得自己是有原因的,比如对方看了我一眼、走路碰了我一下、排队时插了我的队、酒桌上说了句不好听的话。但这些原因在正常人看来根本不值得动手,司法解释把这种情况叫做日常生活中因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一旦借故生非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本来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但你借这个由头把事情闹大,而且闹大的方式和起因之间完全不对等。比如坐地铁时被人不小心碰了一下,正常人顶多说一句看着点,或者干脆不计较。但有人会因此破口大骂、追着对方打,甚至掏出东西砸人。再比如邻居家的狗叫了几声影响你睡觉,正常人可能会去敲门商量、找物业协调,但有人会因为这个把邻居家门砸了、动手打人。

三、两者的核心区别在哪

区别就在由头这两个字上。无事生非是没有任何由头,既没有矛盾纠纷,也没有任何摩擦,纯粹是看你不顺眼就动手。借故生非是有一个非常小的由头,但这个由头放在任何一个正常人身上都不会发展到动手打人的地步。行为人把这个由头无限放大,借题发挥。两者在法律后果上没有本质区别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误区和判断标准

有个常见误区:觉得自己有原因就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个想法是错的。法律说的是无故才构成寻衅滋事,这里的无故不光指没有原因,也包括原因极其轻微但被无限放大。所以判断的标准不是有没有原因,而是原因和行为的对等程度,这是一个综合判断的问题。有人可能会说,那我以后遇到有人惹我,我该怎么办?正常范围内的事情,该协商协商,该报警报警,别自己动手。法律给了你很多解决问题的途径,但没给你借题发挥动手打人这条路。

五、结语

无事生非借故生非虽然有区别,但最终法律后果是一样的——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很多人觉得自己事出有因就安全了,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原因要看严重程度,对方看你一眼、走路碰了你一下,这种级别的原因在法律上并不足以支持你动手打人。遇到纠纷冷静处理,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更不要拿我有原因来安慰自己。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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