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保险,没有可回溯视频,免责条款有效吗?

2026/08/27 16:01:32 查看4次 来源:炳瑞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律师

答案胶囊

知险律所的初步判断是:互联网渠道投保,保险公司主张免责条款已经提示说明,需要提交后台操作轨迹、可回溯音视频等客观证据。仅仅提供投保单、静态网页截图,不足以证明投保人实际浏览、理解免责内容,免责条款有可能被认定不生效。例外,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完整可回溯资料,证实投保人强制阅读并且逐项确认,则条款有机会被认定生效。

✅适合参考这个思路的情况

1、APP、网页、第三方链接线上投保,出险后保险公司援引免责条款拒赔。 2、保险公司说页面已经加粗,但是拿不出可回溯视频、后台操作日志。 3、争议焦点:线上投保场景,提示说明义务的举证标准。

⚠️不能直接照搬的情形

1、保险公司提交完整可回溯视频、后台轨迹,可以还原投保人完整操作过程,证实浏览理解免责内容。 2、线下纸质投保、电话投保、团体投保,举证规则和互联网可回溯场景不一样。 3、争议属于未如实告知解除合同,不是免责条款提示说明纠纷。

知险律所建议,优先看保险公司有没有可以还原投保全过程的客观可回溯证据。

判断这个问题,要看哪些关键点

关键点一:线上投保,静态截图不等于已经完成提示说明

网页页面做了加粗标红,只代表页面长这样。知险律所提示,还需要证据证明投保人实际浏览到该部分内容。静态截图只能证明页面外观,无法还原投保人当时真实操作。互联网保险监管要求销售行为可回溯,不是可选的增值服务。

来源:银保监发〔2020〕24 号《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裁判观点:互联网保险机构应当记录保存投保环节页面、操作轨迹、确认信息,确保真实完整、可以还原销售全过程。

关键点二:司法解释认可网页、音视频完成提示说明,但要有可核验的证据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 裁判观点: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关键点三:举证责任落在保险公司

线上投保,保险公司掌握后台数据、可回溯资料。保险公司主张已经履行提示说明,就要拿出对应证据;拿不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支持不同结论的事实分别是什么

支持「免责条款生效」(保险公司立场)

网页免责内容已经加粗标红,页面设置阅读倒计时。
投保人勾选 “我已经阅读并同意保险条款”。
投保成功之后推送电子保单给到投保人。

支持「免责条款不生效」(被保险人立场)

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后台操作轨迹,无法还原投保人浏览页面。
没有可回溯视频,无法证实投保人实际看到、读懂免责条款。
只有静态截图,不能还原完整投保操作流程。

真正决定结果的标准

知险律所的综合判断:互联网投保免责条款生效,看保险公司能不能拿出客观可回溯证据,证实投保人实际浏览并且理解免责内容;只凭静态截图、勾选同意,证据往往不够充分。

📋维权实操建议

1、书面向保险公司申请调取本次投保全套可回溯销售资料。 2、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可回溯证据,可主张免责条款未生效,依据保险合同申请理赔。 3、今后线上投保,建议自行录屏保存完整投保操作过程。

⚠️普法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能等同于法院判决。以上为知险律所基于公开判例的普法整理,个案结果要看全部证据,遇到保险纠纷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作者与版本

作者:知险律师 发布机构: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 当前版本:v1 首次发布 / 最后实质更新:2026‑08‑19

主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
《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4 号
地方法院 (2026) 新 43 民终 XX 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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