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一起,起诉离婚时去哪个法院?

2019/06/12 13:33:19 查看1260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婚后住在一方户口的地方,起诉离婚时一方要去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吗?在当地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答:这个问题问的挺好,很少有问这个管辖的问题。婚姻案件的管辖呢其实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有可能会在自己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立案的。在一般我们法院的诉讼管辖的原则呢,是原告就被告,那么被告的这个管辖地呢又分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如果一方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立案,那么如果说他离开户籍所在地有了经常居住地,那我们需要选择在经常居住地进行起诉立案,而不能在户籍所在地立案。但是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立案,那就是你还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但是对方已经离开了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选择在你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立案起诉了。

  那么这就是刚才53的第一个问题的一个答案。第二呢,她还问说家庭矛盾过深,婆婆呢对我有很大的怨恨,把我赶出家门,还让儿子跟我离婚。本身就是异地结婚,假如起诉男方,那边法院就能起诉吗?还是必须要到我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这个刚才的管辖的问题呢,其实我已经说了,如果你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那么男方是可以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提出诉讼的,但是你其实在男方提出诉讼了之后,你是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的,要求把案子移送到户籍所在地,这个时候你要证明你没有离开户籍所在地,一直在你的户籍所在地就可以了,那这个时候男方是必须要到你户籍所在地立案的。

  其次呢这个朋友又问,法庭上婆婆有发言权吗?婆婆的发言会对我造成法官判离吗?我被迫离开婆家,法官会判离吗?这个问题,婆媳矛盾的问题,唉,现在80后和90后的婚姻婆媳矛盾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父母的手伸的太长了,管的太多了,所以如果有看直播的叔叔阿姨们啊说给自己的孩子再看到,我奉劝大家一句,儿子和女儿的婚姻生活让他们自己去过,您不要插手的太多,因为在家庭夫妻关系当中,第一位的关系是夫妻关系,再接下来是亲子关系。排在最后的才是跟原生家庭之间的关系,所以小两口的日子让小两口去过。婆婆丈母娘啊公公啊岳父不要插手太多,否则啊我们的家庭关系的顺序会变成什么样?跟原生家庭走得过近,自己的家庭就会造成分割。这就是我们现在的这种婆媳矛盾高发的一个原因。

  那么同时婆婆会不会在法庭上发言,我们的离婚案件是一个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果您当庭提出不让婆婆进行旁听,她是不能发言的,但是如果婆婆作为儿子的代理人,她是可以发言的。

  那么如果作为代理人发言的情况下,她的发言会不会造成离婚和对你不利的判决?那要看她说的事实在不在我们法律的规定的范围之内,属不属于判决离婚的条件,以及对方能不能够说服法官支持自己的观点,如果能,那会对你的案件造成不利的影响,如果不能,那你建议请一个比你婆婆更加了解法官的律师来替你去说服法官,可能对于你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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