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起诉之门的法定继承纠纷

2026/09/03 17:38:21 查看16次 来源:杨卫勤律师

打开起诉之门的法定继承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委托人)与李某均系再婚,二人于2025年8月15 登记结婚,原告与李某无子女,李某与前妻育有两个子女。李某于2025年8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治愈后出院。2026年3月李某因病去世。李某的住院手续、死亡诊断证明、医疗费均由李某子女保管。李某入殓、火化时李某子女均未通知原告参加。李某办丧事产生了近10万元。原告处没有李某的死亡诊断证明、火化证明、住院病历、户口本、身份证、工资卡及李某子女的身份信息,也不知道李某处前所在单位。只大概知道被继承人名下有房产、存款、等价值共计约100万元。原告起诉要求对上述款项进行分割。庭前,原告依法院调查令调取了被继承人李某的各个银行交易明细及余额。被告以上述房产和存款均以李某有遗嘱且生前已合法赠与子女、上述财产不属于遗产以及原告是以争夺财产为目 的功利性婚姻为由,要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求 。

判决结果:

由于原告无李某相关死亡证明,无被告信息,案件达不到起诉条件。委托本人后,帮助原告得到火化证明,调查被告信息,这才使案件顺利立案并进行法定程序,立案后本人申请了近十份调查令对李某名下相关财产进行了全部调查,除了一套房子外,还查询到存款、抚恤金、养老保险等共计60余万元,庭审时又对被告方所称的遗嘱进行全力反驳,庭后法院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调解成功,原告分得26万元。原告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本人的专业能力给予高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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