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8 14:32:56 查看3093次 来源:湖北勤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其必备条款有:
1.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
2.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数量、质量、工作岗位等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般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
4.劳动报酬,此条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5.劳动纪律,即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7.违法劳动合同的责任,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一种是赔偿损失的方式,一种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8.其它约定内容。
二、 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可简单的口头约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 试用期的规定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双方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处在试用期的劳动者往往无法享受到完整的福利待遇,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可约定一次试用期。同时,试用期劳动者也是可以拿到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 拒绝不合法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它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对于提出这些不合法要求的用人单位,要坚决说不,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各位毕业生一定要仔细检查劳动合同的内容,避免被用人单位“挖坑”,在签订完劳动合同后,一定记得要自己保留一份,以免今后出现纠纷难以解决。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理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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