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材料不齐被退回?这5份材料一定要准备好

2026/09/06 23:16:22 查看2次 来源:俞强律师

再审材料不齐被退回?这5份材料一定要准备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俞强律师(专注民事再审 / 审判监督程序的资深律师)

在再审立案窗口被退回材料,是很多当事人经历过的挫折。有人来回跑了三四趟,有人因为一次补正就错过了一个多月时间。更麻烦的是,再审申请的六个月期限并不会因为材料被退回而暂停计算。本文从实务角度讲清楚:材料为什么会被退回,退回之后怎么补救,以及最容易被挑出来的五份材料分别该怎么准备。

一、先分清两种情况:不予受理和限期补正

材料不齐导致的处理,实务中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法院认为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直接告知不予受理或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另一种是法院认为材料有欠缺,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两者的差别很大。限期补正意味着还有机会,只要在指定期限内补齐,案件仍会进入审查。但如果补正期满仍未补齐,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法院可能会按撤回申请或者不予受理处理。所以收到补正通知后,第一件事不是抱怨,而是确认补正期限的截止日,并把它当作当前最优先的事项来处理。

二、为什么会被退回:常见的四类原因

第一类是主体材料问题。申请人不是原审当事人,也没有提供权利义务承受的证明;公司案件缺少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授权权限中没有写明代为申请再审等特别授权事项。

第二类是裁判文书不完整。只提交了二审判决书,缺少一审文书;或者提交的是复印件且不清晰,无法辨认关键信息。

第三类是缺少生效证明。法院无法判断判决是否已经生效、何时生效,也就无法判断是否在六个月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四类是再审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没有写明具体的法定事由,没有明确的再审请求,或者申请书没有签名盖章。

这四类原因几乎涵盖了实务中绝大多数的退回情形,而且都属于完全可以提前避免的问题。

三、第一份:生效证明材料

这是最容易被忽略也最关键的一份。生效证明的作用是确定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进而确定六个月申请期限的起算点。

准备方式通常有几种:由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出具生效证明;提供送达回证等能够证明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日期的材料;或者提供能够显示生效时间的其他官方材料。如果是二审判决,一般以送达之日起生效,因此最后一方当事人的送达回证尤其重要。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案件经过公告送达、留置送达等特殊方式,生效时间的认定会更复杂,建议提前向原审法院核实清楚。

四、第二份:一审、二审全套裁判文书

不少当事人以为再审审的是二审判决,只需要交二审判决书。实际上,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时必须对照一审查明的事实、双方的诉辩意见以及二审的裁判理由,只看二审文书无法完成审查。

因此,完整的一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二审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都应当提供。如果案件经过发回重审、再审后又上诉等复杂程序,那么各个阶段的文书都要一并提供,最好按时间顺序整理并制作清单。

五、第三份:规范签署的再审申请书及委托手续

再审申请书要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审法院名称和案号、生效裁判文书信息、具体的再审请求、所依据的法定事由以及事实理由。其中最容易被挑出来要求补正的,是法定事由不明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了十三项事由,申请书应当明确指出依据哪一项。例如,主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就要写明证据名称、形成时间、此前未提交的原因;主张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就要写明原审适用了哪一条、为什么错误、应当适用哪一条。

委托手续方面,公司作为申请人时,授权委托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特别授权事项中要写明代为提出再审申请、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再审请求等内容,避免因为权限不明被要求重开手续。

六、第四份:有清单、有页码的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不是越多越好。实务中常见的情况是,当事人把几年的往来单据全部搬来,几千页材料堆在一起,真正关键的那几份反而被淹没。

比较稳妥的做法是:按事由归类,每一组证据对应一项再审事由;制作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页码、来源、证明目的;新证据单独列明,并附书面说明,讲清形成时间、此前未能取得的原因以及能够推翻原判哪一部分认定。

如果申请事由涉及未经质证、剥夺辩论权利等程序问题,还应当尽量调取原审庭审笔录,并把相关页标注出来。

七、第五份:送达地址确认书与联系方式

这一份看起来最不起眼,却经常造成实际问题。法院后续的补正通知、听证传票、裁定书都依赖送达地址,如果地址不准确或者电话不通,很可能错过重要节点。

填写时建议写明常用地址和手机号码,多人共同申请的,可以指定一个联系人并注明,避免因内部沟通不畅而错过期限。

八、一个脱敏案例:甲公司的一次补正教训

甲公司在一起建设工程价款纠纷中二审败诉,公司法务自行整理材料后提交再审申请,很快收到补正通知,要求补充生效证明、一审判决书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务当时正在处理另一个项目,等想起来补交时已经过了补正期限,材料被退回。重新提交时,距离判决生效已经接近六个月。

俞强律师团队接手后,先用两天时间把生效证明和全套文书调齐,重新核对了公司盖章流程,并在当天完成线上提交。更关键的是,团队在重新提交前先复查了事由选择,认为原先以事实认定错误为主的主张不够有力,改为以原审对签证单的采信违反证据规则、构成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为切入口重新组织论证。这个案例说明,补正不只是把材料补齐,更是一个重新审视申请策略的机会。

还需要提醒一点:如果材料被退回的原因是超过六个月期限,那就不是补正能够解决的问题了。这时应当冷静评估,是否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几类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的特殊情形,例如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等。如果确实不属于这些特殊情形,继续投入时间和费用的意义就不大,不如把精力放在执行和解或者其他可行的方案上。这种判断越早做越好,拖着只会不断累积沉没成本。

此外,材料被退回后重新提交时,建议在封面或者材料目录上注明此前提交的案号和退回原因,方便法院核对,减少重复审查的时间。

九、常见问题解答

问:补正有几次机会?

答:法律没有统一规定次数,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给予一次明确期限的补正机会。建议一次补到位,不要分次提交。

问:补正期间申请期限会暂停吗?

答:不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六个月期限是法定的,不因材料补正而中止或者延长。

问:材料被退回后还能重新提交吗?

答:如果在期限内,可以补齐后重新提交;但如果已经超过六个月,就要评估是否存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的特殊情形,不能想当然地认为随时可以再交。

问:可以让律师代办材料提交吗?

答:可以,而且对于材料较多、程序较复杂的案件,由专业律师统一组织提交,可以减少反复补正的概率。

材料被退回并不是世界末日,但它确实是一个信号,说明案件的准备工作还不到位。俞强律师团队在上海办理民事再审案件时,通常会把立案前的材料核查做成一张清单,逐项打勾确认后才提交,尽量做到一次通过。如果你的案子已经收到补正通知,或者正准备第一次提交,建议先对照本文列出的五份材料自查一遍,尤其是生效证明和一审、二审全套文书,这两项是最常见的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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