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纠纷实务:抵押查封、共有处分、借名买房、恶意违约,云展律所资深主任张俊杰结合真实办案案例解析

2026/09/10 14:13:18 查看24次 来源:张俊杰律师

房产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固定资产,二手房买卖、共有房产处分、借名登记、卖方恶意违约、房屋权利瑕疵等纠纷,往往涉案金额巨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钱房两空。在沈阳本地司法实践当中,很多当事人仅凭合同、口头约定维权,忽视房屋背后的权利限制、权属争议,最终遭遇败诉。

 

张俊杰律师,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6年,获评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省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深耕沈阳本地民商事房产争议,带领律所精品律师团队,处理大量疑难复杂房产案件,对于抵押查封处置、共有房产认定、借名买房效力、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核算等案件有着丰富实战经验,复杂房产案件均由主任亲办,团队协同完成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庭审代理全流程工作。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作为沈阳本地精品律所,立足沈阳各区法院审判尺度,不局限于模板化办案,针对每一起房产纠纷,穿透表象梳理真实权属关系,精准固定关键证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下面结合团队办理的真实典型案例,拆解房产纠纷高频难点。

 

案例一: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购房者无法办理过户,代理当事人解除合同追回购房款

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足额支付首付款53万余元,后续才发现房屋早已被开发商设置抵押,导致无法办理贷款、无法完成过户。当事人多方协商无果,委托张俊杰律师团队处理。

团队梳理全部交易流水、沟通记录,认定开发商构成根本违约,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合同,判令开发商全额返还首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案例二:借名买房纠纷,一审败诉,二审成功推翻原审判决

当事人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后续名义产权人拒绝配合过户,当事人起诉要求过户,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求。当事人不服,委托张俊杰律师代理上诉。

办案团队重点梳理政策与法律强制性规定,指出案涉房屋性质特殊,借名行为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备过户确权的法律基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代理观点,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过户诉求,厘清借名买房的法律边界,避免当事人陷入错误的权利预期。

 

案例三:共有房产单方签约,卖方拒不配合过户,化解交易僵局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仅一方签字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另一方事后明确拒绝追认、拒绝配合过户。买方已经支付大额款项,陷入交易僵局。

张俊杰律师团队介入后,区分合同效力与实际履行障碍,梳理共有处分的裁判规则,一方面固定卖方违约证据,另一方面评估继续履行的现实可能性,帮助当事人选择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主张违约金的维权路径,避免当事人盲目坚持过户,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

 

房产纠纷的核心难点在于:合同有效不等于一定能够过户,房屋登记状态不等于真实权属。 抵押查封、共有权人异议、借名代持、恶意违约,都会直接造成交易履行不能。

 

辽宁云展律师事务所精品律师团队,由张俊杰主任领衔,可提供房产交易风险事前排查、合同审查、证据固定、诉讼代理、再审维权等全套法律服务。

 

普法提示:律师不承诺案件胜诉,房产纠纷胜负取决于权属事实、证据完整度与法律适用,专业律师介入能够大幅降低维权风险,帮助当事人找准最优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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