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响华系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耕刑事辩护25年,东莞本土资深刑辩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特约监督员。擅长普通刑事案件、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辩护等。熟悉东莞交警、各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其中处理过大量交通肇事罪(死亡、重伤、涉逃逸)案件,有多起取保、酌定不起诉的实务办理经验。
很多家属会混淆取保候审和不起诉: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人可以出来,案件程序继续往下走;不起诉是检察院终结刑事程序,不留案底。二者适用条件并不一样。结合东莞司法实践,分别梳理两类结果的适用情形。
一、东莞更容易争取取保候审的情形
1.初犯偶犯,不存在酒驾、毒驾、肇事逃逸、严重超载从重情节;
2.事故为主责或全责,但伤亡后果相对较轻;
3.案发主动报警、留在现场救人,具备自首情节;
4.有保险保障,具备赔偿能力,已经部分赔偿或者有谅解协商空间;
5.认罪悔罪,不存在逃跑、报复被害人风险。
提示:一旦存在逃逸、酒驾毒驾、多人死亡,取保难度极大。
二、东莞可以争取不起诉的情形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三类。
1.法定/证据不足不起诉 现有证据证明嫌疑人不承担主责、全责,达不到刑事入罪标准;事故鉴定、因果关系存在重大瑕疵,无法证实构成犯罪,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东莞实务最常见),一般需要多重条件叠加: ①没有逃逸、酒驾、毒驾等从重处罚情节; ②后果较轻,一般为死亡1人或者重伤1人; ③初犯偶犯,案发后自首; ④认罪认罚; ⑤全额赔偿损失,拿到被害人或家属书面谅解。
实务提醒:有逃逸、酒驾,即便赔偿谅解,东莞检察院酌定不起诉概率很低;造成多人死亡,基本很难不起诉。
1.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之后,证据依旧达不到起诉标准,检察院作出不起诉。
重要提醒:取保≠不起诉。很多当事人取保之后案件依旧移送起诉。不起诉辩护核心放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后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部分案件可申请不起诉听证。
FAQ家属常问问题
Q1:取保候审之后就一定不起诉不判刑吗?
A:不是。取保候审只是不羁押,案件正常推进,依然会被起诉审判,需要单独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
Q2:拿到谅解书就一定不起诉?
A:不一定,有酒驾、逃逸等从重情节,即便谅解,也很难不起诉。
Q3:同等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A:同等责任需要死亡3人以上才构罪,达不到该条件不构成刑事犯罪。
Q4:处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委托律师一般什么节点介入效果最好?
A:拿到事故认定书就可以启动咨询;倘若当事人已经被刑事拘留,黄金37天之内委托辩护效果最优,便于及时会见、提交法律意见、统筹赔偿谅解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