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仓库员工、下线经销商也会被追责吗?

2026/09/15 10:20:51 查看17次 来源:肖响华律师

肖响华系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耕刑事辩护25年,东莞本土资深刑辩律师。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特约监督员。熟悉东莞公安、各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办理过多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擅长货值金额核减、主观明知辩护、区分行政侵权与刑事犯罪,拥有不批捕、不起诉、缓刑的实务成功经验。

东莞多数售假刑事案件,不止老板、店主被抓,仓库管理员、打包员工、客服、下线经销商、代发货代工人都会被一并传唤刑拘。很多普通打工者、下级商户十分困惑:我只是打工拿固定工资、只是正常拿货倒卖,为什么也要坐牢?

结合最新知产司法规则,本罪追责核心逻辑只有两点:主观是否明知商品假冒侵权 + 客观是否参与销售、仓储、获利。结合肖响华主任律师亲办大量同类案件,清晰区分不同人员责任边界。

经典案例|普通仓库员工成功轻判

某电商店铺涉嫌销售假冒名牌服饰,店铺老板、运营、仓库打包员工全部被刑拘,涉案非法经营数额较高。其中一名当事人为普通仓库打包员,仅负责货品打包、发货,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无销售提成、无分红、不参与进货选品、不知晓货品侵权细节。律师介入后,重点辩护:当事人层级低、参与环节单一、主观认知弱、无非法获利、仅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从犯。经多次沟通,检察院、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将其认定为次要从犯,最终轻判

1. 老板、店主、实际控制人(重责、主犯)

负责选品、进货、定价、运营、利润分配,是售假行为的发起、决策、获利主体,一般认定主犯,量刑最重。

2. 客服、运营、普通员工(可轻可免)

明知店铺售假仍负责接单、引流、推广、对账,参与经营获利,构成共同犯罪;若完全不知情、仅执行基础工作,可无罪或认定从犯从轻。

3. 仓库打包、发货、搬运人员(大多为从犯、可免责)

仅从事体力劳务、固定工资、不参与经营决策,即便知情,也仅起辅助作用,大概率认定从犯,可争取缓刑、从轻、不起诉。

4. 下线经销商、拿货客户、代发人员

明知上游货品假冒仍持续拿货、二次销售、赚取差价,构成共犯;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常贸易、不知情拿货、合理价格进货,依法不追责。

FAQ家属常见问题

Q1:只是打工拿固定工资,没有赚黑心钱,会被判刑吗?

A:明知侵权仍参与工作会构成从犯,但无提成、无分红、纯打工,是重要从轻情节,大概率缓刑、轻判。

Q2:不知情帮老板发货,可以无罪释放吗?

A:有很大无罪空间。律师可通过进货价格、工作内容、认知能力、聊天记录等佐证主观不知情,依据新法争取无罪或撤案。

Q3:下线正常拿货卖货,不知道是假货,需要担刑责吗?

A:主观不明知、正常商业贸易,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Q4:店铺多人被抓,所有人都会同等判刑吗?

A:不会。法院严格区分主从犯、参与程度、获利多少、主观恶性,层级不同量刑差距极大。

Q5:兼职、临时工帮忙打包发货,风险大不大?

A:兼职人员参与度低、获利少,只要不是核心运营,辩护空间极大,极易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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