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疾险理赔纠纷中,最具争议也最让投保人无助的,往往不是"病得够不够重",而是保险公司一纸《拒赔通知书》上冷冰冰的六个字——"未如实告知"。投保时业务员有没有逐项询问?多年前的体检异常是否属于必须告知的事项?保险公司是当真在意告知瑕疵,还是只想找个理由不赔?这些问题,几乎每一个被拒赔的家庭都问过自己。
法律给出的核心原则其实并不复杂: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公司的明确询问为前提;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的,必须证明其就相关事项进行过询问,且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深圳的李某,就是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下,通过泽良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的专业代理,突破了"带病投保"的抗辩,最终获赔七十八万元保险金。
李某在深圳经营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常年奔波,作息不规律。2019年,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八十万元。投保时,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通过电子投保系统操作,健康告知页面以勾选方式完成,业务员并未逐项询问李某的既往病史,只让他"快速点一下确认"。李某当时自述身体健康,未住院、未手术,便照做完成了投保。
2023年初,李某因持续咳嗽伴胸闷前往医院检查,被确诊为肺癌。确诊后,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盼着这笔钱能支撑后续的手术和靶向治疗费用。然而,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却给了他当头一棒:保司调取了李某的医保就诊记录,发现其在2017年曾因"肺部结节"门诊随访一次,遂以"投保前存在肺部结节就诊记录,未如实告知,影响承保决定"为由,作出拒赔通知,并解除合同。
李某感到既委屈又不解。2017年那次门诊,医生当时只说"结节很小,定期复查即可",既没有建议住院,也没有确诊任何疾病。投保时,业务员从未问过他有没有结节,健康告知表上也没有让他逐项阅读。他觉得自己明明是被保险公司"套路"了,可面对那份拒赔通知书,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经朋友介绍,李某找到了泽良律师事务所,委托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只有一句话:李某投保前的那次肺部结节门诊,是否构成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未如实告知"事项?
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介入后,迅速梳理出三个关键突破点。
第一,保险公司的询问义务是否履行。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举证证明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律师调取了电子投保的操作日志和业务员沟通记录,发现健康告知页面系业务员代为勾选,且无任何证据显示保险公司就"肺部结节"进行过单独询问。这是本案最根本的突破口。
第二,肺部结节与肺癌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保险公司拒赔的逻辑是"如果知道有结节就不会承保",但这需要医学和保险核保双重论证。律师联合医学专家对李某2017年的门诊病历进行审查,发现当时结节直径仅数毫米,影像报告结论为"建议随访",并未提示恶性风险。即便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知晓这一情况,按行业通行核保标准,也未必会拒保,最多是增加保费或除外承保。保险公司主张的"足以影响承保决定",缺乏充分依据。
第三,解除权是否已经消灭。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自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不得解除合同。本案合同成立于2019年,保险公司2023年才提出解除,虽然尚未超过两年,但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完全有机会通过规范询问获知相关情况,其自身核保流程的疏漏不应由投保人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策略上,律师指导李某调取了2017年的完整门诊病历、影像报告及缴费记录,固定了"仅为门诊随访、无住院无确诊"的事实;同时申请法院向保险公司调取电子投保的原始操作记录和业务员培训材料,用以证明健康告知环节存在代操作、未逐项询问的情况。此外,律师还委托医学专家出具了关于肺部结节与肺癌关系的专业意见,补强了因果关系抗辩。
诉讼预判方面,律师判断保险公司很可能坚持"带病投保"抗辩,并可能申请对李某2017年的结节进行病理关联鉴定。为此,律师提前准备了核保标准比对材料,并制定了"以询问义务为核心、以因果关系为辅助"的庭审策略,避免陷入单纯的医学争论。
最终,泽良保险拒赔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八十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交锋中,保险公司主张:李某投保前已存在肺部结节就诊记录,未在健康告知中披露,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我方回应: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系业务员代为勾选,未就结节事项进行明确询问,投保人不存在违反告知义务的前提;且肺部结节并非确诊疾病,与本次肺癌的发生无必然医学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未能证明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在投保时就肺部结节事项向李某进行过明确询问,其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同时,保险公司亦未充分证明该结节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主要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七十八万元。
拿到判决书那天,李某说了一句话:"如果不是遇到泽良保险拒赔律师,我可能真的就放弃了。"
保险拒赔案件,从来不只是法条的较量,更是对保险公司核保流程、询问义务和诚信原则的检验。泽良律师事务所专注全国保险拒赔,以"垫付差旅费后收费"的模式,为每一位被拒赔的当事人提供专业支持。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保险拒赔困境,不妨让专业律师帮您看一看,那份拒赔通知书的背后,究竟站不站得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