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怎样签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公证吗?

2019/06/24 16:30:16 查看1155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签订婚前协议,怎样签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婚前协议他必须拿去公证吗?

  答:咱们国家呢对于这种婚姻财产制度,它其实相当于实行的是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说除非你们有特别的协议约定,那不然您这边婚后挣的每一分钱,它其实相当于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何去保障自己最大的权益呢?一个方法就是签订这个婚前的协议,因为咱们国家的婚姻法同时规定了,咱们是可以去实行一个部分共同财产制的,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内或者说是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说是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写这个婚前财产协议的时候,首先一定是要明确到底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并不能笼统的说,你这个在婚后所有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婚前所有的房屋是个人财产,相当于其实你并没有把这些财产给他具体的约定清楚。

  而且往往在实现中,我们法官会出于一个公平原则的考虑,对于那种约定全部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这个婚前协议,它的效力部分法官是不予认可的,因为毕竟你不可能说是因为结婚就让人家净身出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考虑到公平原则的一个实现,并不会让对方净身出户。

  婚前的协议公证也并不是一个法定的必经程序,但是呢,我们肯定是建议去公证的,因为相当于公证之后这个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是不可以被反悔以及撤销的,因为在我们办案过程中,其实会有这样的一个案子,这样一类的案件,双方签署了这个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好其中的一方个人的一套房屋属于结婚之后属于另外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呢他们这个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因为不动产它赠与完成的一个标志就是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因为一方并没有配合办理这个过户手续,相当于这个赠与行为他并没有完成,那么此时赠与一方是可以随时撤销自己的这个赠与的,也就是说即使我在这个婚前协议里面约定好一方的个人婚前房屋在婚后属于另外一方个人所有,那么因为你没有过户,此时我是可以去撤销这个赠与的,但是同时咱们法律规定了所有公证后的协议它是不可以再被撤销的,也就是说像前一种情况,即使你没有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那只要你把这个协议拿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是不能再去撤销这个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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