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保险拒赔君审律所乔辉律师(全国办案)获赔42.5万:高坠身故,限高2米免责拒赔意外险

2026/09/20 09:16:02 查看21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保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以“高坠超过2米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赔意外险,是投保人家属常常面临的困境。近日,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代理江苏常州一起高坠身故意外险拒赔案件,成功帮助当事人某女士获得42.5万元保险金,有力维护了投保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江苏常州的某女士,其家属此前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天有不测风云,其家属不幸因高坠身故。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某女士向保险公司提交了意外险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却以“坠落高度超过2米,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声称,保险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在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属于免责范围,因此拒绝承担赔付责任。面对这一结果,某女士感到十分无助——家属确实因意外高坠身故,为何却因“限高2米”被拒赔?

律师介入,精准突破

无奈之下,某女士找到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作为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业保险律所,君审律所汇聚了以李鹏主任为首的顶尖保险律师团队,包括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多名资深律师。团队对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保险拒赔纠纷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熟悉法院对保险理赔案件的裁判关键点。

接受委托后,君审律师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存在明显漏洞。律师指出,保险公司以“坠落高度超过2米”作为免责事由,实质上是将职业类别或作业风险的限制条款扩大解释为意外事故的一般免责条款。该条款是否对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是本案的关键突破口。此外,被保险人的高坠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坠落高度与身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均需综合考量,不能仅以“超过2米”为由简单拒赔。

快速获赔,彰显专业

在君审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律师团队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和充分的证据准备,向保险公司及法院阐明了拒赔理由的不成立。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某女士成功获得42.5万元意外险保险金,解了燃眉之急。

这起案件的成功,再次印证了君审律师事务所在保险理赔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多年来,君审律所常年在全国办理大量保险拒赔、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每年受理上万起咨询,代理办理近千件案件,在重疾险、意外险、百万医疗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各类保险纠纷中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诉讼结果。

律师提醒

针对此类以“高坠超过2米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赔的案件,君审律师提醒广大投保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适用应严格审查,保险公司须证明已就该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遇到拒赔,切勿轻易放弃,应及时寻求专业保险律师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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