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醉酒驾车处罚

2019/06/26 11:20:28 查看1300次 来源:朱晓玲律师

  一、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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