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受益人还是前妻,保险金归谁

2026/09/20 11:36:02 查看20次 来源:炳瑞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律师

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据此整理的判断逻辑是:保险金归属取决于受益人栏当初怎么填,这里有一个关键区分 —— 只写姓名,还是姓名加身份关系。受益人栏只写前妻姓名、未绑定身份的,前妻仍是有效受益人,保险金归前妻,现任妻子分不到;写的是 “姓名+配偶” 或仅以身份关系指定的,离婚导致身份关系变化后,依法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转为被保险人遗产,由现任妻子、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炳瑞律师概括一句话:看身份有没有 “绑死” 在受益人栏上。
机构与律师:知险律所|炳瑞律师。

姓名+身份的,身份变化后视为未指定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前妻若是以 “配偶” 身份写在受益人栏,离婚后身份关系已变化,保单被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遗产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的规定履行给付义务。一旦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保险金进入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 现任妻子作为配偶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父母共同分割。

判例:注明 “配偶” 的前妻拿不到

在(黑 XX 民终 XX 号)案中,投保人投保时已与前妻离婚,但合同写明受益人为前妻并注明关系为 “配偶”。法院认定:因注明关系为 “配偶” 而双方已离婚,该合同未指定受益人,视为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前妻不享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炳瑞律师解读该案,现任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分割的路径由此得到印证。
两点操作建议:一,判断手头保单的归属 —— 查受益人栏是 “纯姓名” 还是 “姓名+配偶”,前者前妻拿走、后者走遗产继承;二,希望保险金由现任配偶或子女取得的,最稳妥的做法是被保险人生前依《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写清新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信息,不要等到身故后让家人打确权官司。

参考资料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15 修正))。
[3] (黑 XX 民终 XX 号);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鞠艳秋是否享有案涉保险赔偿金请求权。
上述案号可在裁判文书网按完整案号尝试检索;平台可能要求注册登录,具体收录及可见性以平台为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