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从哪天开始算?

2026/09/23 18:23:45 查看29次 来源:吴中律师


作为在北京地区执业的劳动律师,我们团队经常收到员工咨询:入职先签劳动合同,过一段时间才到岗上班,公司却说试用期从签合同那天就开始算;还有的人是先上班,过了很久才补签合同,公司又从签合同日期起算试用期。不少打工人被这套算法误导,白白被拉长试用期、拿更低的试用期工资。很多员工存在误区:劳动合同哪天签字,试用期就从哪天开始计算。结合法律规定以及北京劳动仲裁、法院判例明确告诉大家:试用期起算时间,是实际用工(到岗上班)之日,不是签劳动合同的当天。

一、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同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试用期本质,是公司对员工在岗工作状态进行考察的阶段,只有员工实际到岗提供劳动,考察才有意义,试用期才正式开始。

实践中常见三种情形:

1.签合同和到岗上班是同一天:签合同日=用工日,试用期当天起算;

2.先签劳动合同,隔一段时间才入职上班:试用期从到岗上班那天算,不是签合同那天;

3.先上岗干活,之后才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从最早实际上班的日期起算,不能从后面补签合同的时间重新计算试用期。

 

二、公司错误起算试用期,有什么后果?

如果公司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试用期,但员工还没有实际到岗工作,这段空档期不能计入试用期。一旦强行计入,就相当于变相延长试用期。

三、员工实操提醒

1.留存入职记录: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作群入职通知,证明实际到岗用工日期,这是认定试用期起算点最核心证据;

2.核对合同条款:看劳动合同写的试用期起算时间,如果写的是签订合同日期,可提出异议;

3.如果公司违法延长试用期,你可以主张:超出法定试用期部分,要求公司按照转正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

律师最后总结:试用期,本质是上班后的互相考察阶段。没有实际到岗干活,就不存在试用期。不管劳动合同是入职前提前签,还是上班之后才补签,试用期都要从你实际到岗开始上班的那天算起。

如果公司算错试用期时间、借着试用期压低你的工资,记得保存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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