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损害维权实务中,很多当事人都会遇到这样的困境:明明医院诊疗存在违规,病历也有明显漏洞,但司法鉴定给出过错参与度 0的结论,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接连败诉,仿佛维权之路被彻底堵死。不少当事人历经多轮诉讼之后,心力交瘁,认定案件已经是无法翻盘的 “死案”。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邓庆奋医疗律师凭借 11 年医疗纠纷办案经验,用真实判例证明:司法鉴定认定零过错,不等于医院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多审败诉,也不代表维权就此终结。只要抓住医院超范围执业、病历程序违法等法定硬伤,跳出司法鉴定结论的束缚,正确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便是多年积案,也有机会实现司法逆转,拿到百万赔偿。
这是一起医疗纠纷领域极具标杆意义的疑难案件,维权周期长达十年,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三次审理,当事人全部败诉。接手该案之后,邓庆奋律师在重审二审阶段,打破 “唯鉴定论” 的固有裁判思路,成功适用过错推定,最终法院改判医院赔偿 130 余万元,在鉴定零过错案件中创造维权奇迹。
案件绝境:十年维权三度败诉,鉴定 0 过错几乎封死维权通道
患者因身体不适前往涉案医院就诊,本应接受规范对症诊疗,却遭遇医院和医护人员超范围执业。经查,涉案医院没有中西医结合科、中西医结合妇儿科的执业许可;接诊医师仅有临床类别妇产科执业资质,却违规开展中医类别的中西医结合诊疗,属于典型超科目、超范围的违法行医行为。
这次违规诊疗,直接造成患者病情持续加重,最终留下严重后遗症,需要终身肾移植,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终身承受病痛折磨,还要承担巨额后续治疗费用。发现问题之后,当事人启动诉讼维权,并且申请电子病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医院病程记录、操作记录的时间前后矛盾,病历存在书写与留存瑕疵。同时查实,医院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就诊全程没有向患者交付纸质处方,用药方案、用药风险都没有依法告知,诊疗流程多处违法。
当事人手握上述证据,本以为胜诉在望,可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认定医方过错参与度为 0。原审法院受这份鉴定结论影响,形成固定裁判观点:病历时间不一致只是轻微瑕疵,和患者的重度损害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不适用医疗纠纷过错推定规则。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三次审理,均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
十年奔波、三次败诉,司法鉴定零过错,常规维权路径全部被堵。当事人身心俱疲,几乎放弃维权,这起案件也被不少人认定成无解的医疗纠纷死案。在几乎没有律师愿意接手的情况下,当事人找到专攻疑难医疗再审案件的邓庆奋律师,委托其代理重审二审。
专业破局:跳出鉴定陷阱,重构案件胜诉逻辑
邓庆奋律师兼具医学和法学双专业背景,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医学专业、中山大学法学专业,深耕医疗损害纠纷 11 年,独创 “医疗过错三维分析法”。接手案件后,他没有局限在司法鉴定结论里面,一眼看穿本案败诉核心根源:原审过度依赖司法鉴定,混淆医疗技术层面的诊疗过错和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定执业违规过错。
很多医疗案件的误区就是 “唯鉴定结论论”。鉴定机构审查的,大多是诊疗技术操作有没有技术失误。但医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开展诊疗,属于独立的法定过错,鉴定机构无权决定能不能适用民法典的过错推定。即便鉴定认定技术上无过错,只要存在法定违规情形,法院依然可以推定医方存在过错。
围绕本案,邓庆奋律师梳理两大核心法定依据,推翻原审裁判逻辑。
第一,医方执业行为根本性违法。医院没有对应科室执业许可,医师跨执业类别开展诊疗,不是简单诊疗瑕疵。从源头来看,本次诊疗本身就缺乏合法执业基础,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违规诊疗情形,依法可以推定医方过错。
第二,病历与诊疗流程严重违法。医院不提供纸质处方、未履行用药风险告知义务、电子病历时间记录错乱,病历真实性存疑。医方无法证明诊疗行为合法、规范,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简单来说:司法鉴定评价的是医疗技术有没有做错;超范围执业、无资质行医、病历违法,属于法律层面的硬性违规,不受鉴定过错参与度约束。这也是本案翻盘最关键的法律突破口。
庭审攻坚:突破十年败诉僵局,法院采信代理意见,改判 130 多万赔偿
进入重审二审庭审,邓庆奋律师针对性围绕三大争议焦点展开辩论,纠正原审法律适用错误。
第一,剥离鉴定结论对案件的捆绑,厘清法律适用边界。司法鉴定只评估医疗技术层面的诊疗行为,不能代替法院对医院资质、执业范围、诊疗程序是否合法作出法律认定。医院根本性超范围执业,属于法定推定过错情形,不受 0 过错鉴定结论限制。
第二,否定 “瑕疵无关论”,锁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庭审中举证证明,无证跨界诊疗、不规范用药、不交付处方、不告知用药风险等一系列违法行为,造成诊疗方案错误,导致患者病情持续恶化,最终发展到需要终身肾移植的严重损害后果。医方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简单认定只是无关紧要的小瑕疵。
第三,指出原审多次审理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原审连续三次审理,都把法定执业违规,当成普通技术瑕疵,没有依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法律适用存在偏差。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邓庆奋律师的代理意见,突破性适用医疗纠纷过错推定,认定涉案医院存在超范围违规执业、诊疗流程违法,推定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判决医院赔偿患者 130 多万元。一桩十年积案、三审全败、鉴定零过错的医疗死案,成功逆转。
案件启示:医疗纠纷维权,鉴定结论不是唯一标准
作为案件承办律师,邓庆奋律师结合 11 年数百件疑难再审、抗诉案件实战经验,总结几条对医疗纠纷当事人极具参考价值的维权启示。
1. 鉴定零过错≠医院没有法律责任。很多造成重大伤残、死亡的案件里,鉴定机构只评估诊疗技术操作,往往忽略医院超范围执业、医师资质问题、病历隐匿篡改、诊疗程序违法等法定过错。当事人千万不要看到鉴定写过错参与度 0,就直接放弃维权。鉴定意见只是证据的一种,不是定案唯一依据。
2. 一审、二审败诉,不等于案件走到终点。医疗纠纷经过一审、二审甚至重审之后,仍然存在再审、抗诉等救济渠道。如果能挖掘医方法定硬伤,找到法律适用错误,依然存在翻盘机会。当然这类案件对律师专业度要求极高,必须同时懂医学病理和医疗法律。
3. 疑难医疗案件,专业逻辑比表面案情更重要。普通当事人大多只盯着损害结果,而专业医疗律师,会从病理、法规、病历真实性、执业资质、举证规则多维度分析,跳出鉴定框架寻找突破口,这也是很多 “死案” 翻盘的核心。
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必须严格遵守执业范围、诊疗规范,不能超资质、超范围行医。一旦违法诊疗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是医疗损害维权的底层逻辑。
邓庆奋律师简介
邓庆奋律师,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专注医疗纠纷 11 年,主攻疑难败诉翻盘、再审抗诉、鉴定零过错、大额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是珠三角少数拥有医学 + 法学双专业背景的医疗专项律师。
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医学专业、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具备临床医学病理分析能力与法律要件拆解能力,独创 “医疗过错三维分析法”,擅长跳出鉴定局限,从执业合规、病历真伪、诊疗程序等维度锁定医方法定过错,破解维权僵局。
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市调解协会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市律协医疗卫生健康法律专委会委员,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执业至今代理数百起重大医疗案件,擅长产科纠纷、母婴损害、重度伤残、病历篡改隐匿、超范围行医等疑难大案,多次通过过错推定、再审抗诉、二审改判,为当事人争取数十万至百万级赔偿。立足广州、深耕珠三角,服务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精细化办理疑难医疗案件,全力维护患者生命健康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