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AI假人冒充真人聊天收费,核心法律风险在哪
很多做社交产品的朋友不理解,为什么用AI虚拟人物陪用户聊天、引导付费,会被扣上诈骗罪的帽子。简单来说,诈骗罪的核心不是骗了多少人、在哪个国家骗,而是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用户基于错误认识付了钱。如果平台对外宣称聊天对象全部是真实用户,实际背后却是批量生成的AI角色,用户为了和"真人"建立关系而充值、送礼,这个行为模式就值得高度警惕了。海外机构近期披露的一起案例中,某开发工作室用AI打造了二十多款交友产品,里面绝大部分互动对象并非真人,真人只在用户产生怀疑时出面"验真"。我们在杭州办理诈骗罪案件时也关注到,类似"AI替代传统聊手"的模式正逐渐进入刑事视野。
受害者在境外,中国司法机关就管不了吗
这是很多出海团队的一个认识误区。有人认为,App在海外发行、用户在境外、资金也不走国内账户,就能把自己隔在刑事风险之外。实际上,只要研发、运营团队和主要行为发生在境内,中国刑法仍然可以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追究责任。以往针对境外人员实施诈骗的案件,国内司法机关已有追诉和判决先例。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处理过不少涉"杀洋盘"的案件,侦查机关对服务器、话术脚本、团队组织架构的取证能力很强,不会因为受害者是外国人就放松对境内行为的审查。当事人真正需要担心的,不是管辖问题,而是自己在这个链条里做了什么、知道什么、拿走了什么。
AI批量聊天,会不会把所有参与者都卷进去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也很有现实意义。传统诈骗案里,话务员、技术员、财务之间分工明确,主观明知的认定相对清晰。但AI介入之后,聊天由模型自动完成,"聊手"变成了提示词工程师,真人只负责偶尔的视频验证。看起来谁都没有直接骗人,可一旦平台故意虚构真人身份、设定虚假人设,参与设计这套机制、明知虚假身份仍推动用户付费的人员,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我们团队内部讨论这类案件时,常会回到一个基本点:行为人是否知道整个商业模式的欺骗性,是否从中获利。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技术中立的辩解在司法机关面前通常站不住脚。当然,具体个案还要看证据链条能否证明主观明知,这正是辩护空间所在。
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诈骗罪律师"而看到这篇文章,请记住,网络分析替代不了针对具体案情的专业诊断。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类似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
说到底,AI社交产品本身不必然涉罪,关键在于是否真实披露、是否虚构身份、是否以虚假关系诱导付费。出海不是风险隔离,境外合规与国内刑事风险应当同时评估。虽然这类案件的认定存在不少变量,但只要能尽早梳理清楚商业模式与证据,依然有争取空间。
常见问题
AI社交产品用虚拟人物收费,会构成诈骗罪吗?
如果平台故意虚构真人身份,让用户误以为在和真人交往并据此充值付费,可能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核心特征,存在较高刑事风险。
面向境外用户实施诈骗,中国警方能管吗?
能管。只要研发、运营团队和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内,依据属地管辖原则,中国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已有判例。
AI自动聊天,参与人员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吗?
有可能。如果参与者明知平台虚构身份、虚假互动仍推动用户付费并从中获利,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技术中立的辩解未必成立。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