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当事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时会遇到难题,满怀期待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却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很多人对此难以理解,甚至不知道后续该如何推进程序。离婚诉讼往往还夹杂房产分割、债务处理,部分案件还牵扯财产继承,这时就需要离婚律师、继承律师共同介入,理清复杂的家事法律关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下面为大家解析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的主要原因。
第一,缺少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效证据。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仅有口头争吵、性格不合的陈述,很难得到法院采信。家暴、与他人同居、恶习不改、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形,都需要配套证据支撑。很多当事人自行起诉离婚,没有收集书证、录音、聊天记录等材料,不足以证明感情彻底破裂,法院一般会给予双方修复婚姻的机会。这种情况下,专业离婚律师会指导当事人固定证据,同时提前梳理房产、存款以及涉及财产继承的相关线索。
第二,被告一方明确不同意离婚。在离婚诉讼庭审当中,如果被告明确表示还有感情、愿意修复家庭关系,不存在重大过错行为,法官 会优先推定婚姻仍有和好可能性。即便双方矛盾很深,只要没有法定离婚事由,第一次起诉离婚大概率会被驳回。如果案件还涉及财产继承,继承律师可以提前厘清遗产归属,避免后续二次诉讼出现财产遗漏。
第三,家事审判倡导审慎处理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法律规定必须先行调解,尽量化解家庭矛盾。尤其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案件,法院会更加谨慎,不会轻易解除婚姻关系。即便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依据民法典规定,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当事人不要因为一次败诉就放弃维权,可在离婚律师帮助下做好分居取证,为下一次诉讼做好准备。
总而言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属于司法实践里较为常见的情况,并不代表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诉讼还会牵连子女抚养、房产分割、财产继承等多重纠纷,普通当事人很难独立处理全部问题。如果你身处上海,正准备起诉离婚,面对复杂的家事纠纷无从下手,可以咨询上海家理律所,由经验丰富的离婚律师、继承律师结合你的案件情况梳理证据、规划诉讼方案,帮助你妥善处理离婚及相关财产继承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