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涉案金额直接影响是否构成犯罪,刑期长短以及是否适用缓刑。很多家属和当事人最大的误区就是:报案金额多少,最终涉案金额就是多少。但是在司法实践里并不是这样,司法机关会严格筛选,区分合法金额与非法金额,精准核算犯罪数额。很多案件通过律师辩护,也可以大幅降低涉案金额,实现刑期降档、从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沈阳刑事律师刘艳敏将分点讲解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以及降档辩护要点。
一、敲诈勒索罪三档数额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分为三个量刑档次,不同数额对应完全不同的刑期。数额较大以两千元至五千元为构成刑事立案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金额一旦跨过档位红线,刑期会直接提档加重。很多当事人原本涉案金额刚过标准线基本上可以轻判,却因为不懂数额扣减规则,最终被全额认定,导致刑期大幅升高。因此数额认定是敲诈勒索案件辩护的重中之重。
二、合法债务应当依法扣除,不计入犯罪数额
这是实践当中最关键,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辩护要点。如果双方存在真实的民事纠纷,合法债务等基础事实,行为人索要的款项中,包含合法本金、合法利息、实际损失的部分,依法应当全额扣除,不计入敲诈勒索犯罪数额。敲诈勒索罪要求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合法有据的金额,不存在非法占有,不属于犯罪金额。例如对方欠款5万元,当事人索要8万元,其中5万元属于合法债权,仅超出的3万元可评价为涉案金额。很多办案机关直接以被害人报案总额定案。这是明显的认定错误也是律师辩护的核心突破口。只要有欠条,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基础债权真实,就必须依法扣减对应金额。
三、未实际取得、主动返还、未得逞的金额不予计入既遂数额
司法认定的犯罪数额,以当事人实际最终取得的财物为准。已经实施要挟行为但被害人未支付或者当事人未实际收到账户的金额,也不能计入既遂犯罪数额。而且案发前后当事人主动返还或者退赔的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从轻情节,部分法院可酌情调整犯罪评价。如果是多次敲诈的案件,应该只统计实际到手金额,未兑现的金额不能累加计入犯罪数额。很多案件被害人将全部索要金额全部报案,导致账面金额虚高。通过律师辩护剔除虚高数额可以实现量刑降档。
四、退赃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对数额量刑的大幅减负作用
敲诈勒索案件中,即便涉案金额无法大幅扣减,通过合规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依然可以实现大幅度从轻。对于数额较大,刚刚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全额退赔,取得谅解并且认罪认罚,多数案件是可以争取缓刑的量刑建议甚至可以不起诉。对于一些数额巨大的案件,积极退赃可以大幅降低基准刑期,减少实刑的量刑。退赃是悔罪态度,不影响律师对数额认定以及罪名定性的辩护,当事人可以一边积极退赔止损,一边开展合法辩护,最大限度争取最优结果。
结语
敲诈勒索罪的金额认定并非简单以报案金额为准,合法债务、合理损失、未实际取得金额、未遂金额均可依法扣减,这是案件降档从轻的核心手段。涉案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整理纠纷凭证以及资金往来记录,打掉虚高金额进而实现刑期降档,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