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企业老板不理解,什么是出售富余票。简单来说,就是一家公司购进货物时取得了进项发票,但把货卖给个人消费者时不需要开票,账面上就多出了一部分可以开给别人的销项额度。把这种额度开给没有真实交易的其他公司,收几个点的费用,就属于出售富余票。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实务认定来看,这类行为到底造成多少税款损失、在哪个环节造成损失,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作为杭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辩护律师,我经常遇到当事人对这个问题完全想不清楚。从辩护实务的角度看,如果受票方不具有骗抵税款的特定目的、相关证据又存在瑕疵,辩护方向就可能指向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开票环节本身,不一定产生税款损失
出售富余票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往往是自己开了票就等于犯罪了。实际上,法律分析的第一步是拆开来看:开票行为和税款损失到底是不是同一回事。一个有真实经营的企业,进项票的额度天然限制了它最多能开出多少销项票。比如购进一批货,不含税价格一百多万,进项税额十几万,合计一百多万。那么这家企业最多开出同等额度的销项票,再开多了就要向国家补缴增值税,不符合出售富余票套利的逻辑。在这个范围内,销项减进项之后纳税额仍然为零,开票环节本身并没有直接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我们团队分析这类案件时,第一步就是让助理把当事人的进项、销项数据全部梳理到一张表格上,先看清楚开票额度到底有没有被突破。这个基础工作做扎实了,后续的辩护思路才不会偏。
损失认定关键在抵扣环节,受票方的目的决定走向
这是整个案件最容易被误解的地方。很多当事人以为,只要开了票就要对全部税款负责。真实情况是,只有受票方把发票拿去抵扣了,才会产生税款损失。如果受票方拿到发票后没有用于增值税抵扣,只是作为成本凭证入账,那么损失就没有发生。更重要的是,受票方的目的直接影响开票方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5条所打击的虚开,是以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功能骗抵税款为特定目的。受票方没有这个骗抵目的,开票方也因不具有该目的而不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关于这个辩护点,我们团队内部也曾有过激烈的讨论,最后决定两条思路都准备:一方面从税款损失的实际发生环节入手,另一方面从受票方目的的认定切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的重点会集中在定性争议上,和侦查阶段的策略完全不同。
有真实经营的企业,与空壳公司有本质区别
同样是虚开,有没有真实经营基础,处理结果可能完全不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打击的是那些把发票纯粹当商品出售的行为。对于有真实经营的实体企业,进项票是在真实合法交易中获得的,偶尔出售富余票,通常不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如果开票方和受票方构成共犯,国家税款损失也应当根据受票方实际抵扣的金额计算,开票方自己未给消费者开票的部分,单独归入逃税行为的评价范围。从辩护思路看,如果开票行为不以偷逃国家税款为目的、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就可能不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这里必须说明清楚,有真实交易基础是一回事,空壳公司是另一回事。空壳公司没有真实经营,开票就是为了卖钱,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很多家属第一次听到这些概念时觉得复杂,这很正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本质上是在拼证据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专业门槛高,定性和定量的每一步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在杭州,因为出售富余票被立案或拘留,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最好把进项、销项和资金流水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刑事案件的时间窗口不会等人,尤其是涉及虚开发票类案件,越早介入越有机会在定性环节争取有利方向。
出售富余票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核心从来不是开票行为的外观,而是税款损失发生在哪个环节、受票方有没有骗抵税款的特定目的。法律的判断需要回到证据本身,逐一拆解进项、销项和抵扣关系。情况确实复杂,但只要把基础事实理清了,依然有几条可行的辩护路径可以走下去。
常见问题
出售富余票会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不一定。如果受票方没有骗抵税款的特定目的,仅将发票作为成本凭证处理,开票方通常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可能单独评价为逃税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国家税款损失怎么认定?
以受票方实际抵扣的税额为准。开票环节在进项额度范围内不会直接造成损失,只有受票方用于抵扣时才产生损失额。
有真实经营的企业出售富余票,和空壳公司处理一样吗?
不一样。有真实经营基础的实体企业偶发出售富余票,通常不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但空壳公司无真实交易的纯粹卖票行为性质完全不同。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