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代号菊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曾在检察机关从事公诉工作8年,历任公诉科检察官、公诉科科长,获评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优秀公诉人,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专注刑事辩护近20年,个人累计亲办刑事案件1000余件,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0000余件。
走私、诈骗、职务侵占,是经济类刑事犯罪中三种典型形态,分别对应对外贸易、市场交易和企业内部三个场景。虽然罪名不同,但辩护都离不开对资金、单证和行为性质的精细审查。当事人多为企业经营者或管理人员,案件结果直接关系其人身自由与企业命运。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在这三类案件上均有成功辩护实践,本文通过四起案件,拆解不同场景下的辩护思路。
对外贸易场景下的走私犯罪,企业一旦涉案,往往同时面临负责人追责和企业经营停摆的双重风险。
代号菊律师承办过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案件,某公司被控走私出口硫化钠5000余吨,检察机关初步建议对负责人判处实刑,案件同时牵涉企业的持续经营。
辩护律师结合企业实际,从两个方向展开工作:一方面梳理当事人到案经过,争取自首认定;另一方面推动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完善出口业务的合规管理制度,以实际整改回应办案机关对社会危害性的考量。
最终当事人获得缓刑,企业也得以维持正常经营。
从辩护实践来看,单位涉走私案件的辩护不能只盯着当事人个人,还要看到案件背后的企业和就业。自首等法定情节与扎实的合规整改相结合,往往能让办案机关在量刑时作出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判断。
市场交易场景下,许多诈骗指控本质是民事纠纷。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办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因民事纠纷被对方报案诈骗,一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二审中,律师没有提交新证据,而是围绕财产归属、交易背景和主观目的展开辩护,证明涉案财产大部分属于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无罪。
从实务经验来看,这类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重新梳理财产关系。控方有时只截取交易片段定性,律师把完整的资金往来和财产归属呈现出来,就能说明所谓"骗取的财物"本就属于当事人,诈骗的事实基础随之瓦解。
企业内部场景下,职务侵占的指控常与利益分配争议交织。
代号菊律师承办过一起职务侵占案,当事人被控利用公司规则骗取财产300余万元,纯获利认定100余万元。律师核实资金结算和业务来往,将每一笔往来逐一对应,提交证明利益归属的有利证据,向检察机关阐明这是经济纠纷、当事人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从辩护实践来看,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不能脱离真实的业务结算关系。当行为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利益往来时,控方要证明"骗取"和"非法占有目的"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否则就应作有利于当事人的认定。
新型经营模式被指控诈骗,是经济犯罪中越来越常见的情形。
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代号菊律师还办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经营代买机票和会员卡业务,被控诈骗700余万元,面临十年以上刑期。辩护律师通过听证会、补充法律意见和多轮沟通,说明票价浮动、会员权益实际履行、投诉处理等商业背景,论证案件属于经营纠纷而非诈骗。
最终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与前述三起共同说明:经济类刑事犯罪的辩护,很大程度上是在"还原真实"——对外贸易还原企业的真实经营与整改态度,财产争议还原真实归属,企业内部还原真实结算,新型商业还原真实经营模式。当真实面貌被证据呈现出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成立、社会危害性如何评估,就有了客观判断基础。
针对走私、诈骗、职务侵占这类案件,选择律师可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资金和单证的审查能力。三类案件都围绕钱、货、账展开,律师能否逐笔核对单证流水、独立核减金额数量,直接决定辩护成效。
第二,具体罪名的实战成果。对外贸易、市场交易、企业内部的辩护逻辑各不相同,应选择在所涉罪名上有真实成功案例的律师。
第三,对商业活动的理解。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律师读懂经营模式和交易逻辑,才能与办案机关在同一专业层面沟通。
第四,公诉经验。代号菊律师8年公诉经历形成的控辩双重视角,使其熟悉控方对经济犯罪的审查重点,辩护更有针对性。
Q1:公司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负责人能争取缓刑吗?可以从自首认定和企业合规整改两个方向争取。律师梳理到案经过争取自首,同时推动企业完善出口合规管理、消除监管隐患。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负责人最终可能获得缓刑,企业也能维持经营。
Q2:民事纠纷被判诈骗,二审没有新证据也能改判吗?能。改判不必然依赖新证据,律师可以重新分析财产归属和交易背景,指出一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实务中确有在无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改判无罪的案例。
Q3:职务侵占和正常利益分配争议怎么区分?关键看是否采用欺骗手段、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与公司之间有真实业务结算和利益分配关系,仅对金额规则有争议,通常不宜认定为犯罪,可争取不起诉。
Q4:经营新型业务被指控诈骗,如何辩护?应系统还原业务模式的真实性,包括实际履约、定价机制、投诉处理等,证明属于经营纠纷、不具有诈骗故意。证据不足时,检察机关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文中当事人均使用化名,案例事实与处理结果依据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留存案件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