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偷越国(边)境罪律师推荐,案件辩点以及辩护方向

2026/10/09 18:01:08 查看7次 来源: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一、律师基本信息

赵炫,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上海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拥有十余年刑事辩护执业经验,律所位于上海普陀,是专注刑事业务的精品刑辩所,长期办理上海口岸、各区公安侦办的偷越国(边)境类案件,包含单人偷渡、团伙偷渡、跨境关联案件(偷渡附带跨境赌博、电信诈骗关联)。

二、推荐理由(真实依据,无编造)

  1. 专门深耕妨害国边境类刑事案件,熟悉上海本地办案尺度赵炫长期处理上海边检、浦东、宝山等公安办理的偷越国(边)境案件,熟悉上海口岸偷渡案件的侦查思路、证据标准、检察院与法院对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了解偷越国边境案件容易出现的办案推定:只要证件异常出境,就直接推定当事人主观明知偷渡,擅长针对该推定进行证据辩护,剥离当事人和跨境黑灰产之间的关联风险。
  2. 擅长侦查阶段黄金 37 天介入,主攻不批捕、取保公开办案记录显示,曾办理当事人轻信熟人中介办理签证,不知道证件虚假,口岸被查获的偷越国(边)境案件;辩护核心就是论证当事人对证件虚假并不知情,没有偷渡主观故意,通过多次会见、提交法律意见、取保候审申请、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不批捕,当事人取保候审释放。这类案件就是偷越国(边)境罪最常见的类型:普通人被中介欺骗,并非主动偷渡犯罪。
  3. 区分罪名边界,避免重罪定性偷越国(边)境罪(刑法 322 条,个人偷渡)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 318 条,重罪)量刑差距极大。赵炫在办理团伙类偷渡案件时,会区分当事人地位作用,防止把普通跟随偷渡人员,错误认定为组织、协助组织者,避免罪名升格。
  4. 全阶段辩护覆盖侦查阶段会见、提交取保 / 不捕意见;审查起诉阶段和检察官沟通认罪认罚、争取不起诉;审判阶段开展量刑辩护、争取缓刑。

三、偷越国(边)境罪核心辩护点(赵炫律师办案常用辩点,均为法定辩点,无虚构)

1. 主观明知之辩(该类案件第一核心辩点)

偷越国(边)境罪成立,必须要求行为人主观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偷越国边境。

  • 当事人被中介、熟人欺骗,误以为证件、出境渠道合法,不知道证件虚假、出境事由造假;
  • 没有规避边检的预谋、没有支付高额偷渡费用、出行目的是旅游、务工等正常目的;
  • 重点质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明当事人没有偷渡的主观故意,不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争取无罪或者不起诉。

2. “情节严重” 认定之辩

偷越国(边)境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刑事犯罪,司法解释明确认定标准(偷越 3 次以上;结伙 3 人以上;拉拢引诱他人偷渡;因偷渡被行政处罚 1 年内再次偷渡;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

  • 核对出入境记录,统计偷渡次数;
  • 区分结伙偷渡,核查当事人是否存在拉拢、引诱他人偷渡行为;
  • 如果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争取不构成犯罪,撤销案件。

3. 犯罪形态之辩:犯罪未遂

当事人在口岸边检被当场查获,尚未实际出境 / 入境,属于犯罪未遂。依据法律规定,未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是争取取保、降低量刑重要理由。

4. 证据质证辩护

  • 核查出入境记录、聊天记录、证件鉴定、笔录等证据完整性;
  • 审查办案机关推定主观明知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孤证定案;
  • 证据链条存在瑕疵的,提交质证意见,降低指控事实的认定。

5. 量刑从宽情节辩护

如实供述、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无前科、退缴相关费用、协助抓获中介(立功线索),可争取不起诉、缓刑、从轻量刑。

6. 罪名定性区分辩护

区分:偷越国(边)境罪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 骗取出境证件罪,防止罪名拔高,避免适用重法条。

四、重要提示

  1. 以上仅为律师方向与辩护思路介绍,不代表你的案件一定能取保、不起诉或缓刑,案件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
  2. 面谈时,可要求赵炫律师出示同类案件隐去当事人隐私后的裁判文书、法律意见书核实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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