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贴息政策来了,有人动起歪脑筋,这算诈骗罪吗
很多当事人不理解,骗取购房贴息和逃税到底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说,逃税是逃避自己应尽的纳税义务,而骗取贴息是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直接把国家财政口袋里的钱掏出来。从刑法角度看,后者的定性要严厉得多。这类涉及政策性补贴的诈骗案件,实务中并不少见。
这次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政策本意是促进三线以下城市房地产去库存,但二手房买卖中做低房价的老套路,很可能因此演变成刑事风险。作为杭州刑事律师,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觉得大家都这么做”而踩了红线。
做低房价骗贴息,为什么不是逃税而是诈骗
二手房交易中做低备案价少交税,过去确实比较常见。税务处理有行政前置程序,追缴和处罚在前,刑事风险相对靠后。但骗取贴息完全不同。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有关部门基于错误认识批准并下拨财政资金,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我举个例子。一套实际成交价远超政策上限的房子,买卖双方和中介串通,做一份符合贴息条件的假合同,再去申请贴息。购房人拿到了几万元的贴息款,这笔钱不是少交的税,而是直接从财政账户里出来的真金白银。这就是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不是逃避纳税义务。
我们团队在办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不是急着见当事人,而是先开内部会议,把交易流程、资金走向、合同版本在白板上重新排列,找出哪个环节开始出现虚构事实的行为。因为诈骗罪的核心,就是行为人是否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让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买卖双方加中介,三方如何形成诈骗共犯
可能有人会疑惑,二手房买卖做低房价,卖家为什么会配合?因为卖家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愿意配合做低备案价,帮买家省税,自己也省事。但贴息政策出台后,购房人为了吃到贴息红利,做低房价的动力更足了。房屋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也会从中撮合。三方一旦形成默契,就形成了诈骗共犯的风险。
我们团队内部曾就这类案件激烈争论过。有同事认为中介只是居间服务,主观恶性不大。但最后我们决定两条路都准备:一条是争取为中介做从犯认定,另一条是论证中介对骗贴息行为是否明知。因为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分工不同,但都对最终骗取财政资金的结果有贡献。
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主观明知的认定。如果中介只是按惯例做低房价,不知道贴息政策的具体条件,那可能不构成诈骗共犯。但如果中介主动建议“做低一点就能拿贴息”,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诈骗数额怎么算,未遂也会被追诉吗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具体起点。比如上海地区追诉标准是六千元,而贴息款最高可达五万元,在某些经济欠发达省市,五万元就已经符合数额巨大标准。
这意味着什么?购房人骗取贴息,一年内被发现,实际骗取金额就可能符合入罪门槛。即使还在着手骗取过程中被及时发现,属于诈骗未遂,但如果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当定罪处罚。
很多家属会问,人已经被刑拘了,第一步该做什么。说实话,这类案件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我们团队每次提交辩护意见前,都会组织模拟法庭,让同事扮演公诉人进行攻击,反复打磨每一个辩护点。因为诈骗罪的数额认定和未遂形态,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最终的量刑档次。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裁判要旨,非法占有目的怎么认定
人民法院案例库有两则涉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类诈骗案例,裁判要旨很明确:国家支付补贴资金的社会目的是否落空,对准确界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常关键。不能简单地以申报条件欠缺或资格有无来确定是否成立诈骗犯罪。
对于申报企业不具备专项资金申报的关键资质,不符合实施补贴资金项目的基本要求,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专项补贴,致使有关部门基于错误认识批准、下拨补贴款项,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裁判要旨强调,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要结合国家支付补贴资金的社会目的是否落空来判断,不能仅以申报条件欠缺或资格有无下结论。购房贴息案件是否构成诈骗,仍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分析。
如果你正是因为搜索杭州刑事律师而看到这篇文章,请记住,网络分析替代不了针对你案情的专业诊断。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与其自己猜测,不如把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现在在哪、下一步该去哪。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不同类型的案件标准也不一样,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常见问题
骗取购房贴息被发现了,会按诈骗罪抓人吗
有这个可能。骗取贴息属于骗取国家财政资金,不是逃税。如果虚构事实让有关部门发放贴息,金额达到追诉标准,就可能涉嫌诈骗罪。具体要看金额和情节。
做低房价骗贴息,中介也会被抓吗
如果中介明知贴息条件还主动撮合做低房价,可能构成诈骗共犯。如果只是按惯例操作,不知道贴息政策细节,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看主观明知。
贴息还没拿到就被发现了,还会判刑吗
可能构成诈骗未遂。如果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即使未遂也可能被定罪处罚。贴息款最高五万,在某些地区已达数额巨大标准。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人民法院案例库涉嫌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类诈骗案例裁判要旨
叶斌律师简介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