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口供,普通刑事案件可能有机会翻,但职务犯罪的口供好像特别难翻,很多家属都有这个感觉。
这不是错觉,职务犯罪的口供确实有特殊性,辩护难度更大。
核心在四点。
第一,口供的权重极高,是案件的核心支柱。
职务犯罪尤其是行贿、受贿类案件,大多是一对一的言辞证据,没有第三人在场,也很少有监控、赃款物证等客观证据。
很多案件基本就是靠行贿人和受贿人的口供定案,口供几乎决定了案件的走向,口供拿不下来,整个指控就可能动摇。
第二,讯问程序相对规范,翻供的程序抗辩空间小。
职务犯罪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一般都比较齐全,程序上的瑕疵更少。
而且涉案人员大多是相当社会阅历的人员,当时自愿签字确认的,后面再说“不是我真实意思”“被逼供的”,很难被采信。
第三,大多是先证后供,辩解空间小。
很多案件是先有行贿人的供述,再找受贿人核实。
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信息,再针对性讯问,不是完全空白的讯问。这种情况下,想完全推翻供述,难度非常大。
第四,案件敏感性强,事实认定的阻力大。
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往往涉及办案单位的办案效果,各方面重视程度更高。单纯以“记错了”“不是我说的”这种理由翻供,基本不会被采纳。
那是不是就完全没机会?也不是。
辩护的切入点要换方向,别死盯着“有没有逼供”这个程序点。
可以从事实层面切入:比如口供细节和客观事实有没有矛盾,款项的真实去向能不能对应,行受贿的动机合不合理,有没有可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借贷、投资分红。
从款项性质、案件事实本身入手,结合客观证据来辩护,才是更有效的路径。
职务犯罪的辩护,从来就不是靠“喊冤”二字,也不是死磕程序就能打赢的。
这类案子拼的不是气势,是细致,是对每一笔款项的核查,对每一处事实的印证。
口供再稳固,也是人做的笔录;证据再充分,也有可推敲的细节。
哪怕是外界看来板上钉钉的案子,我们也要一笔一笔核对事实,一笔一笔厘清往来。
是犯罪的事实,不回避;是争议的疑点,不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