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刑事辩护律师汪国辉认为,涉赌类刑事案件在定性层面存在很多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不少社会大众无法分清日常娱乐活动和赌博犯罪,也很难分清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当事人被调查之后,很难判断自身行为是否满足赌博罪的构成条件,难以预判案件后续走向。
一、分清赌博罪的入罪基础,区分娱乐行为与刑事犯罪
赌博罪成立的核心要件,是以营利作为行为目标,召集多人参与赌博或者将赌博作为主要活动。区分休闲活动和刑事犯罪,重点判断行为是否带有营利目的,同时参考参与人员范围,资金往来规模综合判定。熟人之间小额钱款往来的消费娱乐活动,不会进入刑事评价范围。
判断行为能否入罪,需要参考资金流转记录,参与人员信息以及行为开展状态综合评估。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只是亲友之间打发时间的娱乐行为,不满足赌博罪的构成条件,不能按照刑事犯罪评价。
二、区分两类涉赌罪名差异,认准案件辩护方向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汪国辉深耕刑事罪名案件,在涉赌案件分析中提出,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常常被混淆,两项罪名适用的处罚区间存在明显差别。赌博罪大多属于临时邀约人员参与,活动场所并不固定。开设赌场是打造稳定的活动空间,可以不间断有人员参与进来。
两类罪名的主观目的、人员组织模式、场地稳定不稳定都存在区别,这项内容也是涉赌案件辩护工作的核心板块。办案过程中要仔细审阅卷宗内电子聊天记录,资金转账凭证以及笔录材料,查找证据当中存在的疑点。针对证据材料存在问题的部分,可以提交对应的法律意见。案件处在不同流程阶段,辩护的重心会产生变化。通常侦查阶段需要梳理事件全貌,向办案机关提交观点。审查起诉阶段通读全部卷宗,围绕定性问题开展沟通。审判阶段围绕证据采信,罪名认定完成质证。
三、案件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要客观陈述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汪国辉钻研涉赌案件相关法律理论,提示当事人配合调查时,只客观陈述事件经过。不要随意添加主观评价,带有情绪的表述,会干扰办案机关对事实的判断。
当事人可以选择合适节点委托律师介入,对案件定性,证据材料做专业分析。律师介入之后,依托卷宗材料梳理观点,结合法律条文区分有罪和无罪。不会给出脱离案件证据的承诺,全部辩护观点都依托案件客观事实形成。
总结
涉赌案件辩护,需要先从罪名构成入手,区分普通娱乐和犯罪行为,分辨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之间的差别。当事人面对调查,应当坚持客观陈述的原则,选择合适时机借助专业法律分析梳理案件走向。辩护工作围绕案卷证据展开,结合法律条文梳理行为定性,寻找合理的辩护方式。
本文属于法律知识分享,探讨相关辩护思路,不针对任何个案作出判决指引。遇到同类法律问题,需要结合案件全部事实证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