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说的就一定是真的吗

2026/10/15 14:48:46 查看20次 来源:章浩然律师

很多家属一看到案卷里有证人指证,尤其是好几个证人说法一致,就觉得事实板上钉钉,没什么可辩的了。但证人证言是所有证据里主观性最强的一类,哪怕证人没有故意撒谎,也可能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出现偏差,甚至和真实情况差很远。

核心主要有四类影响因素。

第一是观察偏差。

证人看到的,未必是完整的事实。案发时的光线明暗、距离远近、视线有没有遮挡,都会直接影响观察结果;如果案发时证人处于恐惧、紧张的情绪中,注意力会集中在凶器等核心刺激物上,对周围环境、人物特征的观察必然出现偏差。

比如深夜街边发生的冲突,证人隔着十几米远,光线又暗,很容易认错人脸、记错动作顺序,不是证人故意撒谎,是他看到的本身就不完整。

第二是记忆偏差。

人的记忆会随时间推移逐渐模糊,还会被后续信息干扰。案发后隔几个月才作证的,和案发当天的陈述,细节准确度肯定不一样。

实务中很多证人中间刷到过相关新闻、听身边人聊过案情,记忆会不自觉地被“修正”,自己完全察觉不到。

第三是表达偏差。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表述出来会有差异。

有的证人会把猜测当成事实,把“好像是”说成“肯定是”;有的证人会遗漏自己觉得不重要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可能恰恰是案件关键。还有的侦查笔录是办案人员概括记录的,省略了证人的犹豫和限定词,看起来就成了肯定的结论。

第四是立场关联。

证人和案件、当事人有没有利害关系,直接影响证言的可信度。

如果是被害人的亲友,陈述可能会偏向加重对方责任;如果是同案人员,可能会为了减轻自己责任而推卸给他人。完全中立的证人,在实践中其实很少。

    家属一定不要一看到有证人指证就灰心,先和律师核对这几点:证人案发时的观察条件好不好、作证时间离案发多久、证人和对方有没有利害关系、有没有其他客观证据能印证证言。

所以看证人证言,不能只看最终结论,要结合作证时间、证人身份、客观证据综合判断。如果证言存在明显疑点,要及时提出质证意见,不能因为“有人指证”就直接放弃辩护。

我们做刑事辩护,对每一份证言都会抠细节、找矛盾、交叉印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合理疑点。

不盲目相信言词证据,只相信有客观依据支撑的事实,这既是对案件负责,也是对当事人的公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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