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流水上千万,销售假货的犯罪金额为何可能只有几十万?

2026/10/15 17:27:15 查看10次 来源: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中,公安机关往往将涉案账户的全部进账流水直接推定为“销售金额”,动辄指控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然而,账户流水不等于犯罪金额——流水之中可能混杂着正品销售款、刷单虚假交易、退货退款、运费、赠品折价乃至私人借款。究竟哪些金额应当从犯罪数额中剔除?辩护律师又该如何逐笔拆解?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夏茂珍律师团队的实务经验出发,逐层解析。

 

律师团队简介

 

夏茂珍,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律师团队主管,核心擅长领域涵盖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经营性类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及网络型犯罪辩护。曾代理涉案金额达10亿元的票据犯罪案件、某航空公司暴力威胁飞行安全罪案等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执业风格硬朗,逻辑缜密,以“务实”著称,擅长在纷繁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从海量证据中精准锁定核心要点。倡导“精细化辩护”,团队成员多具有检察系统、财税背景,熟悉办案流程,主张辩护应立基于扎实的事实与严谨的法理之中,通过严密的逻辑链条串联关键信息。善于在关键细节处寻找突破,曾成功争取到大量无罪、缓刑结果。


 

一、罪名核心法律逻辑:三个数额概念的严格区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是典型的数额犯,犯罪数额的认定直接决定罪与非罪、量刑档次与罚金幅度。

 

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对入罪标准作出明确规定: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该司法解释进一步区分了“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与“非法经营数额”三个独立概念,每一个都有各自独立的定义与限定条件。这意味着,并非账户中所有进账都可以不加区分地归入犯罪数额。

 

二、关键认定标准:流水能否等同于销售金额

 

在司法实践中,一个常见的误区是将账户流水等同于销售金额。实际上,从流水到犯罪数额之间,存在多重法定限定条件。

 

第一,“明知”是构罪前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划定涉案数额边界的第一道防线。如果缺乏主观明知,即便客观上存在销售假货的流水,该部分金额也因欠缺主观归责基础而必须剔除。实务中,需综合进货渠道与价格的合理性、被告人的认知能力等客观因素判断“明知”能否成立。

 

第二,销售金额须为真实交易金额。 《2025年解释》确立的“销售金额”并非平台后台导出的粗糙数据,它受制于“真实交易”与“钱货两讫”的严格限定。电商平台销售中,刷单行为十分常见,刷单并非真实交易,对应的交易记录和金额自然不能认定为犯罪金额。已退货退款的订单属于交易未成功,同样应当扣除。

 

第三,“真假混销”情形下正品交易金额必须剥离。 若被告人同时销售正品与假冒商品,正品部分的销售金额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此外,赠品、样品、补差价、运费、押金等非假冒商品销售性质的款项,以及私人借款等与经营无关的进账,均不属于销售金额的范畴。

 

三、有效辩护路径:逐笔拆解流水的实务方法

 

面对公安机关将全部流水推定为犯罪金额的做法,辩护的核心工作是将流水逐笔拆开,从海量数据中精准“挤水”。

 

路径一:审查流水对应的商品属性。 每一笔进账需追问:对应的是什么商品?是真货还是假货?是正常交易还是其他款项?如果卷宗中没有对应的订单记录、发货凭证、品牌标识或假冒商品实物,则该笔金额不能简单计入犯罪数额。

 

路径二:区分电商平台与私域销售的不同证据要求。 对于电商销售,需调取平台后台数据,逐一核查订单状态——订单是否完成、是否虚假刷单、是否已退款、是否真实发货。对于微信私域销售,则需将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物流单号、发货群记录、客户身份信息等进行交叉比对,确认能否对应假冒商品的销售。若流水、口供与聊天记录之间存在矛盾,不能按较高的金额认定。

 

路径三:运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 当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实践中已有检察机关依据该原则,将销售价格低于最低进货价的产品销售金额以及无正品来源的产品销售金额分别计算,从而大幅核减犯罪数额。在“真假混卖”型案件中,若正品来源主张有一定证据或线索支撑,应当依法扣除可被证明存在的正品交易数额。

 

路径四:善用客观证据形成证据闭环。 辩护人应当申请调取被告人与刷单团队的微信通联记录、刷单佣金转账记录、空包网物流单号以及后台异常高频购买的ID特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将非真实交易的流水从销售金额中强制剥离。

 

四、合规警示与法律建议

 

对于经营者而言,应当清醒认识到:账户流水是客观记录,但犯罪数额的认定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筛选。一旦涉案,切勿因紧张或恐惧而随意陈述,更不能含糊应对。正确的做法是全面梳理流水,逐笔核对,找到可以剔除的金额。犯罪数额的成功核减,直接带动量刑、罚金、退赃金额的全面调整,是此类案件辩护的关键突破口。

 

对于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始终坚守合法经营底线,建立健全进销存台账,保留完整的交易凭证。一旦发现上游供货渠道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因“明知”的推定而承担不必要的刑事责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本文法律分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陕西沐邦律师事务所夏茂珍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与实务总结,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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