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主犯与从犯的认定往往直接决定量刑的轻重。尤其是涉及跨境作案、多人分工的复杂案件,参与者究竟是组织者、骨干成员,还是被裹挟、被诱骗的底层人员,常常成为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焦点。对于误入歧途的年轻人而言,能否争取到从犯认定,往往意味着数年刑期的差距。
罪责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本案中,泽良刑事律师正是围绕这一核心原则,在莆田地区办理了一起涉及缅北电信诈骗的案件,通过细致梳理证据、跨省多次会见、精准提出罪轻辩护意见,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从犯认定,实现了大幅减轻处罚的结果。
当事人李某,莆田市人,案发前无犯罪记录,是一名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2022年底,李某听信同乡“高薪务工”的说辞,被带至境外。抵达后,李某才发现所谓的高薪工作实为在电信诈骗窝点内从事辅助性事务。由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且缺乏逃离途径,李某被迫滞留数月,期间仅从事一些简单的杂务,未直接参与诈骗话术实施,也未获取高额报酬。
2023年,该诈骗窝点被中缅警方联合打击,李某被遣返回国,随后被莆田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初步认定李某在诈骗团伙中作用较大,建议量刑较重。对于李某及其家属而言,这无疑是晴天霹雳——一个原本只是外出打工的年轻人,突然面临漫长的刑期。
家属在焦虑中找到了泽良刑事律师。面对公诉机关的初步指控,泽良刑事律师迅速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李某在诈骗共同犯罪中究竟起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其参与时间短、从事事务边缘、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未分得主要赃款等事实,能否支撑从犯认定?此外,李某被诱骗至境外、人身自由受限的情节,是否影响其主观恶性和责任承担?
围绕这些争议,泽良刑事律师展开了细致的辩护工作。首先,通过多次跨省会见,稳定李某情绪,详细了解其被诱骗出境、在窝点内的具体工作内容、生活状态及与团伙核心成员的关系。其次,全面阅卷,逐一比对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书证及电子数据,梳理出李某仅从事辅助性事务、未参与核心诈骗环节、未领取高额报酬的关键事实。再次,针对公诉机关可能坚持的“参与即主犯”逻辑,泽良刑事律师准备了类案检索报告,强调裁判尺度统一,指出对于被诱骗、被胁迫参与且作用较小的底层人员,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定为从犯。
庭审中,公诉机关主张李某在诈骗团伙中参与时间较长,应认定为主犯。泽良刑事律师则回应:参与时间长短并非区分主从犯的唯一标准,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李某系被诱骗出境,人身自由受限,仅从事杂务,未实施诈骗实行行为,未参与分赃,依法应认定为从犯。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泽良刑事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终,李某被判处较轻刑罚,并在宣判后不久即刑满释放,得以回归家庭。
“感谢泽良刑事律师,让我知道法律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真心悔过的人。”李某在离开看守所时,对泽良刑事律师表达了真挚的谢意。
每一起刑事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牵挂与期盼。泽良律师事务所刑事事业部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办理刑事案件五百余起,在经济犯罪、网络犯罪、人身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泽良刑事律师始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理念,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力求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时间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