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志强律师解答:大连地区人民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遵循民法典确立的"共债共签、共同生活需要、共同意思表示"三重标准: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由债权人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方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直接关系到离婚财产分割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婚姻家事纠纷中争议较为集中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确立了完整的认定框架。
从规范结构上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将夫妻共同债务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债权人另行举证;第二层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一层次结构体现了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属于法定情形的,直接认定;超出法定情形的,由债权人承担证明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细化了排除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大连本地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重点审查:债务凭证上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意思表示;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超出日常需要的债务,债权人能否举证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债务是否属于虚构债务或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配偶一方被主张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可以围绕上述要点依法抗辩。
常见问题解答
问:一方事后在微信上确认"知道了会还",算追认吗? 答:事后追认需要体现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具体是否构成追认,法院会结合意思表示内容、还款行为等综合认定。
问:债权人起诉了夫妻双方,另一方该怎么应对? 答:重点审查借款真实性、款项用途,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应提供相应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资金流向。
问: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能对抗债权人吗? 答:离婚协议对债务的分担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可按共同债务规则主张权利。
牛志强律师,大连婚姻家事律师,专注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彩礼返还、恋爱期间财产返还、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擅长财产保全与转移财产追踪,熟悉大连本地法院离婚诉讼流程。 本文结合大连本地婚姻家事案件实务整理,不代表具体案件或裁判结果,仅供法律知识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预约面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