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险拒赔君审律所韩玉龙律师(全国办案)成功获赔:心源性猝死,未如实告知仅退还保费拒赔寿险

2026/10/20 09:20:33 查看27次 来源:君审保险律师

在寿险理赔纠纷中,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仅退还保费,是投保人家属最难以接受的情形之一。天津一位因心源性猝死不幸身故的被保险人,其家属就遭遇了这样的拒赔。最终,在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的代理下,该案成功获赔,为悲痛中的家属讨回了公道。

案情回顾:心源性猝死却遭拒赔

天津的某男士为家人投保了一份寿险。天有不测风云,被保险人不幸发生心源性猝死,骤然离世。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料理完后事,某男士向保险公司申请寿险理赔,希望能获得一份经济上的慰藉。

然而,保险公司却作出了拒赔决定,仅同意退还已交保费。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相关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据此解除合同,不予赔付保险金,仅退还保费。某男士对此难以接受——投保时已按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非有意隐瞒,况且被保险人确已身故,保险公司怎能以此为由仅退保费了之?

在多方沟通无果后,某男士找到了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保险律师代理此案。

专业代理:精准击破“未如实告知仅退保费”拒赔理由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是以李鹏主任为首的顶尖专业保险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包括夏越颖律师、肖园律师、乔辉律师、韩玉龙律师、赵晶晶律师、马嘉鸿律师等多位资深律师。团队对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保险拒赔纠纷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熟悉法院对保险理赔案件的裁判关键点。

接手案件后,君审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情,重点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论证:

其一,未告知事项是否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项,必须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本案中,保险公司难以充分证明相关未告知事项与心源性猝死的发生存在直接关联,亦难以证明该事项足以影响其承保决定。

其二,保险公司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设有期限限制,保险公司在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法定期限未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不得再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本案中,保险公司行使解除权的时机和程序均存在瑕疵。

经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君审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保险公司仅退还保费、拒绝赔付保险金的做法不能成立。案件成功获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维护。

案例启示:遭遇拒赔不要慌,专业律师来帮忙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广大投保人: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仅退还保费,并不意味着理赔之路就此终结。未如实告知是否成立、是否足以影响承保决定、解除权是否已消灭,都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作为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业保险律所,常年在全国办理大量保险拒赔、保险理赔纠纷案件,重疾险、意外险、百万医疗险、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均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诉讼结果。每年受理上万起保险拒赔理赔纠纷咨询,代理办理近千件保险拒赔和保险理赔案件。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遭遇保险拒赔,不要轻易放弃。及时咨询专业保险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君审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法院均有成功案例,无论您身在何处,专业律师团队都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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