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导读】住房公积金是离婚分割中容易被遗漏的资产。婚内缴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部分归个人;用于购房的还要结合房屋与贷款一并核算。结合南平浦城、延平法院判例,本文梳理公积金分割要点。
【法律声明】本文仅供法律知识学习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每个案件财产来源、证据材料存在差异,案件处理结果各不相同,不保证同类案件可以取得同等裁判结果。
直接答案:婚内缴存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缴存部分归个人。公积金余额一般以折价补偿方式处理,涉及购房的还要结合房屋和贷款一并核算。
公积金分割,很多当事人容易搞错的几点
婚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婚前缴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婚内缴存部分纳入分割;
公积金补缴、贴息部分按对应期间认定归属;
公积金用于购房的,结合出资与登记认定房屋归属,贷款作为共同债务处理;
公积金余额多以折价补偿方式分割,诉讼中可申请调取缴存明细。
南平法院审理公积金分割案件,裁判要点集中在这些方面
婚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婚前缴存部分及婚前补缴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内补缴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公积金用于购房的,结合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认定房屋归属,贷款属共同债务;
公积金余额不便于实物分割,实践中多采用折价补偿方式处理。
本地真实案例,带你看懂公积金分割怎么判
案例1(婚内公积金折价补偿|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
案情:双方离婚,女方婚内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约6.5万元,男方主张分割。
双方争议:女方主张公积金是单位缴存的福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说理:婚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积金余额不便直接划转,法院判决女方按婚内缴存部分折价补偿男方。
案例提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直接影响分割,折价补偿是常见处理方式。
案例2(公积金购房与贷款|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案情:男方婚内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并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归属、公积金账户余额、剩余贷款产生争议。
双方争议:男方主张房屋是自己公积金贷款所购,应归自己,公积金余额不应分割。
法院说理:房屋由婚内共同财产出资、以夫妻共同名义负担贷款,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内缴存余额作为共同财产一并处理。
案例提示:公积金贷款买房,房子和贷款要一起核算,不能只盯账户余额。
公积金分割维权,这些做法尽量不要尝试
不要以为公积金没取出来就不算共同财产,婚内缴存部分照样要分;
不要只盯着余额,补缴、贴息、提取记录都要核对;
不要用公积金账户做理由拒绝分割,折价补偿是常见方式;
不要忽视公积金贷款对应的共同债务,房子和贷款要一起算;
不要凭感觉报对方公积金数额,起诉后申请调取缴存明细最稳妥。
公积金分割高频咨询,实务逐条解答
Q:婚内缴存的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A:算。婚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Q:公积金一直在个人账户里没取,离婚时怎么分?
A:按婚内缴存部分分割,离婚时可以由一方折价补偿对方,或协议处理。
Q:婚前缴存的公积金算谁的?
A:婚前缴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婚内缴存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Q:公积金提取出来买房了,房子算谁的?
A:看购房资金组成和登记情况,用共同公积金和共同资金购买的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具体结合出资认定。
Q:对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处理?
A: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公积金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分割时一并核算。
Q:单位补缴的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A:补缴对应婚内期间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对应婚前期间的补缴属于个人财产。
Q: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A: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可以依法处理;公积金执行受政策影响,具体按当地规定。
Q:不知道对方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查?
A: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或通过双方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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