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未成年子女名买房能要回吗?借名买房律师解析

2026/10/22 15:45:34 查看21次 来源:孙青律师

吴先生夫妇手头有闲钱,便以七岁儿子小吴的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学区房,登记在儿子名下,想着日后孩子上学、成家都能用上。几年后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吴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出的钱,只是挂在儿子名下,主张收回房屋或者分走一半;妻子则坚持房子已经赠给儿子,谁都不能动。房子到底是谁的?借未成年子女名买的房还能要回来吗?孙青律师为您解析。

一、核心解析

未成年人虽然不能独立作出重大处分决定,但完全可以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并登记,通常被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房屋归子女所有。出资父母事后主张是借名买房、要求返还房屋,举证难度极大,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原因在于,父母作为监护人,其出资行为与子女存在天然的血缘与抚养关系,法律上更符合赠与的常态认定;若父母主张借名,必须拿出明确的借名合意证据,例如书面协议、子女成年后的还款安排等,仅有出资记录远远不够。

二、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子女接受父母赠与属于纯获利益,无需另行追认即有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归其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只能为子女利益管理处分,不能随意拿回或出售。

三、上海法院案例分析

上海某区法院审理过一起脱敏案件:父母以未成年女儿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后父亲起诉主张该房系借名购买,要求确认归自己所有。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出资购房并登记于子女名下,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否则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父亲未能提供书面协议等充分证据,遂驳回其诉讼请求。

该案体现了上海法院的裁判口径: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原则上归未成年人所有,父母出资视为赠与;借名主张必须有过硬证据支撑。同时,若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确系家庭共有财产转化而来,成年子女或家庭成员日后主张分割时,法院也会结合出资来源、家庭贡献等因素综合处理,并非一概一刀切。

孙青律师提醒:借未成年子女名买房,一旦登记完成,法律上就视为送给孩子了。父母离婚、负债时想拿回房产,基本没有操作空间,动辄起诉反而徒增诉讼成本与家庭裂痕。

四、实务建议

对当事人: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出资父母应当事先想清楚权属后果;若确属家庭共同财产,最好在购买时书面约定出资性质,避免日后对簿公堂。

对继承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日后可能涉及继承、析产,家庭成员应留存购房出资凭证,必要时通过家庭协议明确房产的真实归属,防止登记权利与家庭意愿脱节。

对证据与操作:若坚持主张借名关系,务必收集书面协议、转账备注、实际还贷记录、税费承担凭证等;但更务实的路径是在购房前明确安排,而非事后补救。

五、实务深化

常见疑问:孩子名下的房子,父母能卖吗?原则上不能,除非为了子女利益并办理相应手续。父母擅自出售子女房产,可能构成无权处分,买家善意取得与否将直接影响交易效力,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父母承担。

另一类场景:父母为规避债务或转移财产,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债权人起诉要求撤销或执行。孙青律师认为,法院会审查出资来源与登记目的,若查明存在恶意转移财产情形,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家庭财产而被纳入执行范围,所谓隔离效果并不牢靠。

六、结语

爱子之心可以理解,权属安排必须清醒;登记即是承诺,赠出便是归属,亲情与产权边界理清,家庭方能长久和睦。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法律交流之用,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专项法律意见。个案事实千差万别,遇类似问题请携带合同、权属证明、遗嘱、判决书等材料,向专业律师当面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