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看似“帮忙”实则被利用,诈骗罪共犯与无辜者的界限在哪
很多家属不理解,为什么只是把聊天软件、银行卡借给亲近的人用了一下,怎么就被警察带走了。简单来说,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如果一个人对他人利用自己工具实施诈骗毫不知情,也没有分得任何赃款,那就缺乏共同犯罪故意,依法不构成诈骗罪。但实务中,办案机关往往会根据行为人的认知能力、关系亲疏、交易异常性等来推定“明知”。就在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刚处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当事人也是因为恋爱关系被男友借用了支付工具,最终通过扎实的证据梳理和主观明知的深入论证,围绕她被利用、缺乏共同犯罪故意这一方向展开辩护。
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判断“明知”不能靠推定,要靠证据
在这类案件中,核心争点就是当事人是否“明知”他人在实施诈骗。作为杭州诈骗罪辩护律师,我深知主观明知是控方必须证明的关键环节。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不是急着去会见,而是先开内部会议,把所有客观证据在白板上重新排列:聊天记录里有没有异常指令、资金流向是否经过当事人账户、当事人是否从中获利、她对男友的真实业务了解多少。这些细节拼在一起,才能还原她当时的主观认知状态。比如,如果聊天内容仅限于家长里短,从未涉及骗取钱财的话术,那就能有力反驳“明知”的推定。我们还会调取当事人与男友的日常通讯记录,证明她确实被蒙在鼓里。这种从客观证据反推主观心态的工作方法,是我们团队办理诈骗罪案件时始终坚持的。
被利用者与共犯的区分:没有共同故意,就没有共同犯罪
法律上,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当事人只是被犯罪分子当作“工具”使用,对她而言,男友的行为可能只是普通借用,她既没有参与分赃,也没有教唆或帮助诈骗的故意,那就属于“被利用者”,而非共犯。我们团队在讨论这类辩护点时也曾有过激烈争论:到底是从“不知情”切入,还是从“无获利”切入更有效?最后决定两条路都准备,根据案件进展灵活调整。在提交辩护意见前,团队还会组织模拟法庭,让同事扮演公诉人进行攻击,反复打磨每一个论点。这种思辨过程,就是为了确保不遗漏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需要提醒的是,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能做的事情和在侦查阶段完全不同,辩护策略也要相应调整。
给涉世未深年轻人的警示:这些法律认知能保护你
很多年轻人社会经验不足,觉得恋人之间借用账户、帮忙聊几句天没什么大不了。但一旦对方涉嫌犯罪,你可能面临被刑事拘留、配合调查的风险。作为家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搞清楚当事人到底知道多少、参与了多深。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尤其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难题,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把情况告诉我。作为一名专注杭州本地刑事案件十八年的律师,我能帮你判断当前最有利的选择。网络分析替代不了针对你案情的专业诊断,与其自己猜测,不如把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现在在哪、下一步该去哪。
总结
被利用不等于共犯,关键在于能否用证据还原当事人的真实认知。面对诈骗罪指控,不要心存侥幸,也不要盲目恐慌,尽早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把法律事实理清楚,才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正确路径。
常见问题
我家人把银行卡借给对象用,结果对象搞诈骗,我家人会被判刑吗?
关键看是否明知。如果确实不知情、没分钱、聊天记录也能证明被蒙骗,通常不构成诈骗罪共犯。但需要律师介入,用证据说服办案机关。
诈骗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确认关押地点,尽快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和当事人陈述。同时整理能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无获利的材料,为后续取保候审或无罪辩护做准备。
被男友利用聊天软件涉诈骗,能取保候审吗?
如果证据能证明当事人不知情、无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可能性较大。但需在黄金期内及时提交申请和法律意见,由律师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